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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吕某案:多年两性关系+伤情存疑=无罪 我是北京陈炜律师。今天讲河北省玉田县

河北吕某案:多年两性关系+伤情存疑=无罪

我是北京陈炜律师。今天讲河北省玉田县吕某强制猥亵案,案号(2017)冀02刑终606号。

吕某与陈某某保持多年两性关系。2014年3月31日14时许,吕某在玉田县孤树镇前王庄村其老宅东屋内,称想查看陈某某的手机,两人发生争执。后被害人的婆婆用脚把吕某老宅后门踢开,看到陈某某没穿裤子,露着大腿,上身穿着一个乳罩,外面披着一个外衣。陈某某称吕某用手摸其胸部、抠摸其阴道,并对其进行殴打,致其颈部、胸部、外阴部等部位受伤。经鉴定,陈某某损伤为轻微伤。

一审法院判吕某构成强制猥亵罪。吕某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与上诉人保持多年两性关系,案发当天被害人没有报案,没有就诊,被害人的伤能否认定系上诉人所致存疑。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诉人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或强制猥亵行为,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

据此,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吕某无罪。

我是陈炜。吕某案有三个极具价值的辩护点:

第一,双方保持多年两性关系这一事实本身,就在动摇"违背意志"的认定。两个有过多年亲密关系的人,对某次具体接触是否"强制"的认定,必须更加谨慎。

第二,"没有报案,没有就诊"——这是性侵案件辩护里的黄金细节。案发当天被害人没有报案,也没有去医院检查和就诊,直到后来才提出指控,这中间的时间差,往往隐藏着"事后反悔"或"纠纷激化后重构叙事"的可能。

第三,伤情成因存疑。被害人身上有伤,但伤是不是吕某造成的?婆婆踢开后看到的是陈某某衣衫不整,但具体伤情形成机制没有客观证据锁定。伤情鉴定在性侵案件里至关重要,但伤情"是谁造成的"比"伤有多重"更关键。

家属们记住:案发当天的报警时间、就诊时间、伤情鉴定时间,这三个时间点的间隔,往往是辩护的突破口。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要核实的就是这三个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