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因高利贷、民间借贷失控引发重大社会灾难的朝代
公元1069年,宋神宗批准了一份改变北宋命运的诏令,青苗法。主持人叫王安石。他上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灭掉在民间横行千年的高利贷。
按他的设想,政府用官仓的钱谷,以20%的年利率借给农民度过青黄不接。
这个利率相对于当时民间100%以上的高利贷来说,简直是天大的恩惠。可这项"利民良法"推行几年后,全国各地却出现了一个诡异的现象。
农民成群结队地逃离乡土,流民遍地。
原本要"救农"的青苗法,最终变成了"害农"的加速器。而这不是青苗法的错,是那个千年顽疾,高利贷的错。
回望中国历朝历代,汉、唐、宋、明四个大一统王朝,都有一段被高利贷撬动崩塌的悲情故事。
没有一个王朝敢说自己彻底治好了高利贷这个病。而每一次高利贷失控,最后垫背的都是那个王朝本身。
先说说古代高利贷有多狠。
《管子·治国篇》有一段话,把古代农民的困境说透了:"上徵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耕耨者有时而泽不必足,则民倍贷以取庸矣!秋籴以五,春粜以束,是又倍贷也。"
翻译成大白话:朝廷急着征税,农民借高利贷交税;老天不下雨,农民借高利贷种地;到了秋天粮价便宜时富人半价收购,春天粮价高时又加倍卖给农民,这又是一层高利贷。
从战国到明清,农民始终生活在这种"高利贷三连击"里。
古代高利贷的年利率是多少?"倍称之息",也就是100%起步。宋初和明末尤其疯狂,荒年时100%都算便宜的,200%、300%都有。
这是个啥概念?你今天借1两银子,明年还2两、后年还4两、大后年还8两。
很多农民借一次高利贷,就等于把自己几代人绑在了债务的车轮上。
汉初休养生息,表面上"文景之治",实际上高利贷已经在民间悄悄发酵。汉景帝时七国之乱爆发,朝廷急需巨资平叛,向长安巨商无盐氏借了一千金,约定利息是本金的10倍。
几个月后叛乱平定,朝廷如约还钱。
无盐氏一战成为长安首富,从此引领汉代商人放高利贷的风潮。到汉武帝时期,全国出现了大量的破产农民。他们没了土地,只能沦为大地主的佃农、奴隶。
土地兼并、高利贷,慢慢变成了贫富两极分化。
这是西汉最后崩溃的根源。到王莽篡汉时,全国已经乱成一锅粥,绿林赤眉起义爆发,西汉彻底完蛋。
唐朝更离奇,皇帝亲自下场放高利贷。
唐太宗任命了一个新职位叫"捉钱令使",每个衙门里有9名捉钱令使。规则是,每年初从朝廷支取5万文钱,年底必须还4万8千文利息。
利息率,96%。比市面上的高利贷还高利贷。
这些捉钱令使为了还朝廷这笔钱,只能去民间放更高利率的高利贷。从上到下,一整条食物链都在压榨农民。
到了中唐李林甫、杨国忠时代,官方高利贷变本加厉,直接促成了安史之乱后农民大规模破产。
北宋是被高利贷刺激最深的王朝。开国之初民间借贷利率就"倍称之息"(100%以上)。宋太宗端拱年间朝廷不得不下令:"有取富民谷麦资财,出息不得逾倍",利息不得超过100%。
注意,朝廷都不敢让高利贷降到100%以下。
1069年王安石站出来,青苗法登场:政府20%年利率贷款给农民,一举打掉民间高利贷。结果呢?地方官为了完成"放贷指标",强行摊派(抑配)。
不管你要不要,先给你贷了再说。
更狠的是,20%只是朝廷规定的利率,实际执行中层层加码,很多地方翻到了40%、60%。农民既要还青苗钱,又要还民间高利贷。
双重压榨下,大量农民破产、逃亡。
这个本要救农的政策,最终成了压死北宋农民的又一根稻草。王安石变法失败、新旧党争爆发、北宋从此走上下坡路。
明末最著名的高利贷叫"印子钱",每日利息,每天打个印记催债。
农民借银1两,一年下来要还本还息5-10两。加上"驴打滚"(利滚利),本金5两一年内能滚成20两。明末小农经济本已岌岌可危,加上苛捐杂税、天灾人祸。
高利贷成了压死明朝农民的最后一根稻草。
李自成、张献忠的起义军里,绝大部分都是被高利贷逼到山穷水尽的破产农民。大明江山,某种程度上就是被印子钱和驴打滚"驴"死的。
【主要信源】
《管子·治国篇》
《宋史·食货志》,脱脱等,元代
《我国古代对民间借贷的规制》,智慧普法平台,2023年
《青苗法产生的历史背景》,2022年
《老祖宗放高利贷:朝廷恩情贷》,腾讯新闻,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