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一宠物犬的主人发视频称:爱犬在商铺门口,被一个开车瞎了眼的给当场撞死了,后来又被垃圾车拖走了,我连最后一眼都没有看到。路面这么宽,你是瞎子吗,你开车不玩手机不行吗……
这个狗主人后面还报警了,想告对方肇事逃逸,jc跟她说,这是狗,不存在肇事逃逸这一说,这个狗主人还在那里跟jc逼逼叨叨,说狗也有生命权,说“我没牵绳,我有责任,但是不能代表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直接跟着狗后面一条直路的给它压死了”。
言下之意就是:我可以犯错,但是你不可以犯错,特别是不能对我犯错。
我就纳闷了,“肆无忌惮”这个词她是如何论定的,人家就是没看到,你能咋的。
这些养狗的都是些什么狗屁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