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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友入住了豪华度假酒店,一晚房费15300元,连续入住了3个晚上。最后一天

上海,网友入住了豪华度假酒店,一晚房费15300元,连续入住了3个晚上。最后一天的时候,竟然被一个虫子咬伤,在酒店员工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治疗,员工也垫付了医疗费,认定没有大碍。事后,网友认为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义务,要求酒店退还46000元的房费,另外还要赔偿13000元及其利息700元,合计6万元。酒店认为,金额远超出合理范围,拒绝赔偿。

网友直接就把酒店给告了,上诉维权。

(九派新闻,7月28日报道。)

一位网友周某,预定了上海的一家高档的湖景别墅酒店,一个晚上的房费是15300元左右。

确定入住之后,周某准备连续入住3个晚上,合计入住的房费是46000元。

要说这家属于非常高档的豪华类型的度假酒店了,各方面的设施绝对都是一流的,没想到,住到第三个晚上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

大概到夜里12点的时候,周某感觉床上有什么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吓得立刻惊醒。

就在身体乱动的时候,突然就被就被一个长体的虫子(吴 公)给咬了一口。

当时周某被蛰咬了之后,疼痛难忍,立刻就大声尖叫,并且喊来了酒店的服务人员。

随后在员工的陪同下,周某去往医院急救。

经过一番检查跟处理,医生表示,周某的情况无大碍,治疗费用是530元,当时酒店的员工也积极帮忙垫付掉了。

回到酒店之后,周某则开始跟酒店这边协商之后的赔偿方案。

周某认为,酒店的位置在郊外,酒店应该负有安全保障的责任,肯定要防止虫子之类的入侵。

所以说,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应该对这些虫体、异物等进行清理、做到防蚊防虫消杀。

可是,作为这么大型豪华的酒店,竟然会出了如此巨大的失误,实在是不应该,而且还让作为房客的自己,身体承受了巨大的疼痛、精神损害。

所以说,周某认为,酒店没有做到安全义务,就已经构成违约,依法要赔偿自己各项损害费用。

酒店一方也是积极调解,表示愿意赔偿。询问周某,索要的赔偿诉求是怎样的。

周某认定酒店全责,需要全面赔偿3晚的房费合计46000元,另外赔偿违约金13000以及利息700元,如此合计赔偿6万元。同时酒店还需要置顶赔礼道歉7天。

酒店一方则表示,这件事是偶发事件,酒店一方已经履行了安全保障的义务,也定期对虫子进行了消杀。

对此,酒店认为赔偿是可以的,但是周某提出赔偿6万元,远超出赔偿的范围。

那么,相关部门是怎么审理的呢。

办案人员指出,酒店应该提醒顾客关好门窗,因为酒店的位置子啊郊区,跟市内的酒店有所区别,另外还要做好防备,防止虫子进入酒店房间,这些提示行为应该做好。

所以说,酒店在安全保障义务上,存在瑕疵。最后判定,退还周某最后一晚的房费14000元。

对于这个判定,双方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争议就此解决。

从法律上来讲,男子预定了豪华的度假酒店,双方形成了住宿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属于经营场所,就需要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案中的度假酒店,接纳了顾客进来入住,就需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出现顾客损害,依法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全部的合理支出。

本案中男子被咬伤之后,酒店的员工主动带男子去治疗,并且也支付了医疗费,属于尽到了相关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18条规定,消费者接受服务的时候,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要保障环境的安全卫生,如果存在虫害伤人事件,则违反了法定的服务标准。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导致对方的精神造成严重的损害,受害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长期以来的心理创伤支持等。

作为消费者,在住宿的时候,竟然遭受了人身安全受损害的遭遇,消费者有权主张高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顾客遭受伤害,酒店就需要合理赔偿,这个也是消费者的维权权利。大家都怎么看?

信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