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下旬至6月初,四川稻城亚丁与湖北神农架相继被曝在公共道路上设卡限制通行、变相强制游客购票,引发全国关注。5月24日,自驾博主“吕大侠V50”在前往稻城亚丁途中,于香格里拉镇游客中心被要求购买120元往返摆渡车票,理由是通往景区的S462省道已被划为“景区内部道路”,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博主当场质疑其合法性并拒绝妥协,最终签署免责承诺书后才得以自驾通过。
结果:5月28日,四川省甘孜州成立由发改、文旅、交通、林草、环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专班,进驻稻城亚丁景区开展提级整治。同日,甘孜州发改委发布通告,自5月29日起暂停收取景区观光车及电瓶车费用,待成本监审完成后依法调整收费标准。

几乎同时,武汉市民朱先生反映,其驾车沿G347国道行至湖北神农架林区神农顶景区大门时,被工作人员以“进景区需购门票”为由拒绝通行,被迫绕行多花两个半小时。两起事件均涉及将国家投资建设、财政养护的公共道路纳入景区管控范围,并以此捆绑销售交通服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的规定。
结果:6月3日湖北神农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神旅集团官微”发布关于神农顶景区过境车辆通行的说明。声明称,近期,我们关注到网络上关于G347国道(神农顶段)车辆通行受限的相关报道,对此我们诚恳表示歉意,对过境车辆实行全天候无条件自由通行。同时,我们将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


根据文旅部通报及媒体曝光,我们看看还有哪些知名景区曾存在此类问题(部分已整改):
四姑娘山S303省道分段管控,在长坪沟、双桥沟入口对省道进行限行,禁止自驾车辆进入并强制换乘观光车.
毕棚沟在S302省道山口设置管控点,即使是过境短途车辆也被要求购买观光车票才能通行
泸沽湖(川侧)S307省道有15公里穿越湖区,在省道设门票站,过境车辆需预收70元门票,限时1小时驶出才退费,超时扣费
泸沽湖(滇侧)与四川侧管控规则相同,在S307省道跨省路段拦车预收门票,
虎跳峡在香格里拉境内的虎香省道沿江路段中途设卡,路过车辆强制收取景区门票,不买票无法通行,
普达措将S226省道全线封闭自驾,整条省道划为景区接驳专线,只允许景区大巴通行,
扎尕那G248国道有48公里穿越景区,在国道两端设卡,预收80元门票,规定3小时内驶出可退费,超时扣费。
七彩丹霞在S213省道外围设卡点,省道近景区段对私家车限行,强制游客乘坐摆渡车。
喀纳斯在G219国道远端设大门,将几十公里国道划入景区管控,社会车辆不许直达喀纳斯村,强制购买区间车票,
赛里木湖将环湖的X210县道全封闭,实行环湖道路私有化,环湖通行必须购买大门票加区间车票。
卡若拉冰川在G349国道观景段进行拦控,车辆在国道停车拍照或短暂逗留均被现场强制收费,现在卡若拉冰四川好像已经不收门票了,
羊卓雍措在S307省道环湖观景带设立景区收费岗,省道停靠观景即被收费,23年我们去的时候还收了每人60的门票费用,
茶卡盐湖在环湖X209县道设立两处景区收费站,县道顺路环湖必须购票,
青海湖二郎剑将G109国道临湖观景段围挡,国道近湖停车进入观景区域被强制收费,
陕西关山草原(宝鸡·陇县)X302陇三路(县道,连接陕甘),纵贯景区核心。景区在山口设卡,所有车辆须领"过境通行证",限时约90分钟驶出免门票,超时或下车游览按门票(60元)补收甚至三倍补票;部分时期对非本地身份证车辆要求先购门票或收车辆管理费。黑河国家森林公园(西安·周至)砂厚路(通往厚畛子镇、老县城村的必经县道)。在进山唯一通道设收费门,无论是否进景区、是否去老县城/厚畛子古镇,均要求购买公园门票(约50元)
五台山
历史上确实存在将穿越景区的省道(S205大石线、S311台忻线)圈入设卡收"进山门票"的问题,曾被央视曝光并整改;目前过境车辆登记后可免费通行,不强制买票,但进入台怀镇核心区游览必须购门票,私家车需预约进山或停外围换公交。近年进一步设立过境专用登记通道,确属过境、办事、当地通勤车辆登记后免费放行,不再强制收门票。
纳木措,
104县道和301省道,进湖区强制门票和观光车,
安徽·天柱山:
S342省道远端设卡禁自驾达主峰脚,强制摆渡→2026年文旅部点名
江西·龙虎山/三清山:
S206/S202省道进山卡点禁自驾,强制高价摆渡→文旅部点名
山东·崂山:
S212省道沿海段分段管控,顺路通行需分段购票摆渡→文旅部联合点名
吉林·长白山:
S203环山省道全域管控,社会车禁入→文旅部2026重点整治。
广东·南昆山:
S355省道穿森林公园全段设卡收进山门票→持续投诉中
河北·张北草原天路:
早年县道拦路收通行费→整改后部分节点仍季节性管控
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违法行为太多太多了,各地基本已形成行业“潜规则”。这些案例的共性,都是将公共道路“私有化”,把通行权变成敛财工具,严重侵犯公众合法权益。生态安全是借口,利益至上才是根源。
甘肃甘南的甘加秘境景区,也是在公共乡道上设路障,不买40块钱的景交车票,连方向盘你都别想碰。更离谱的是,记者打电话问了当地三家部门,得到的三份答复直接把景区所谓的“合规经营”打了个粉碎。
文旅局推给企业自主经营,发改局说自己只管定价不管执行,市场监管局摆出投诉热线让游客自己去举报。三家单位在电话里各自划清边界,没有一家主动派人去现场把路障挪开。
这种“人人负责、人人不负责”的官僚惯性,才是景区敢在国道边上设卡的真正底气。属地监管的第一责任被拆得七零八落,游客的投诉就在流转中石沉大海。
更为普遍的情况是,在景区内部道路强制换乘。某景区甚至出现“三段式”换乘,摆渡车35元+环保车85元+倒站车80元;

《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
自然山水与文化遗存是全民共有的公共资源,而非个别企业的私有财产,这是文旅产业的基本共识。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变相涨价或强制捆绑消费,公益性景观更应保障公众免费观赏的权利。
然而,各地不少景区早已背离这一初衷,将公共风景圈占后高价售卖,把全民共享的自然资源变成少数人的“摇钱树”。
对比国内外成熟景区,这种圈地收费的行为更显刺眼。要知道国外很多著名景点都是不收费的,比如法国巴黎圣母院、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圣心大教堂;英国海德公园,里斯满公园;美国纽约中央公园、尼亚加拉大瀑布、黄石上瀑布、北喀斯特国家公园等,景观与过境道路完全免费开放,保障公众通行与观景自由。
反观国内,从黄山、泰山、张家界到众多山岳型景区,动辄百元或数百元的门票已成常态,很多景点的售票处美其名曰游客中心或者服务中心,实际都是“收钱中心”,更有景区修建围墙遮挡外围视线,逼迫游客付费入园观景,都是为了赚钱而无所不用其极。这些景点都是中华文化和自然遗产,是全中国人民的,该你们圈起来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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