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北光(1912.1—2012.10.6)原名盛广灿,号北光,山东省阳谷县熬盐场人。
幼年在家乡读私塾,1927年参加本县农民“反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苛捐杂税”的围城暴动。1929年8月,考入聊城山东省立第二中学,曾担任学生自治会主席。九一八事变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32年7月二中毕业,遂考入聊城山东省第三师范,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初因家庭经济困难休学,在阳谷县安乐镇县立第二小学任教,开展党的工作。同年3月,与杨耕心等组建中共安乐镇中心支部(后扩大为阳谷县委)任组织委员。1935年初,返回三师(此时已改山东省聊城师范)复学,与王连级、钱杰东等共产党员恢复建立聊城师范党组织,任聊城师范支部书记。1936年清明节前后,赴济宁乡村建设训练处受训,同年底训练结束后,分配至冠县兰沃乡农学校任教导主任,嗣后到濮县郑营乡农学校任教,同时开展党的工作。
七七事变后,在家乡发动群众进行抗日,后由党组织派往鲁西北抗日游击司令部第五支队工作,任政治部主任。聊城失守后,第五支队编入八路军一二九师先遣纵队第二团,任副团长、团政委。1939年下半年后,在中央马列学院、中央社会部特训班学习,1941年12月学习结束后,留中央社会部工作。日本投降后,在晋冀鲁豫大学任保卫部长等职。
1947年8月,调任豫苏边区社会部长兼军区保卫处长。1948年3月,带豫皖苏土改工作队到沙河地区进行土改,任工作队长,后兼任沙河地工委书记。1949年3月,调任中原局社会部情报室主任。
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8月,调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海南岛公安处处长,后任海南岛公安总局局长。1953年后,任中南公安干部学校校长,中央公安学院武汉分院院长兼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1962年2月,调任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1963年3月,任贵州省人委副秘书长兼省政法办副主任。“文革”期间,受到错误批斗,1972年2月恢复工作后,为贵州省人保部负责人,政法委副主任、副书记。1978年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3年退居二线,为省顾委委员。1985年7月离休,同时被国家公安部聘为咨询委员。198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咨询委员。1989年为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咨询小组副组长。
盛北光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0月6日8时49分在贵阳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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