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落马市委书记,留下33个烂尾工程,获刑13年!

落马市委书记,留下33个烂尾工程,获刑13年!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渎职犯罪典型案例 这事儿我光看标题,心里就堵得跟什么似
落马市委书记,留下33个烂尾工程,获刑13年!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渎职犯罪典型案例

这事儿我光看标题,心里就堵得跟什么似的。最近最高法专门把这个案子拎出来,作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的典型向全社会公布,我一页页翻完详细案情,真是越看越来气,手里的茶杯都差点摔地上。你说你一个市委书记,那可是主政一方的大员,老话讲那就是“父母官”。结果呢?正事没干成一件,给老百姓留下的是一地鸡毛,整整三十三个烂尾工程!这不是在搞建设,这纯粹是在造孽,往老百姓心里头捅刀子。

咱们得好好摆一摆这位“老爷”的谱。据案情披露,此人当初在任上的时候,那真是说一不二,把党委班子的集体决策当个摆设,什么民主集中制,在他那儿全成了一言堂。我仔细看了一下,这三十三个烂尾工程可不是什么小修小补,全是动辄号称投资几个亿的“大手笔”。有那个号称要建国际一流会展中心的,结果主体框架盖了一半,钢筋就这么锈了十几年;还有那个打着“改善民生”旗号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房子的时候他比谁都积极,口号喊得震天响,结果安置房建到一半,资金链啪一下就断了,老百姓眼巴巴等了十来年,到现在还在外头租房住。你说,这种官,除了会给自己的政绩报表上贴金,还给当地留下了什么?留下了高达数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留下了满目疮痍的烂尾楼,留下了老百姓心里头永远也抹不平的怨气。

我最气的是,他要是纯粹能力不行,把事办砸了,虽然可恨,但多少还有点可悲。可这位爷完全不是!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一边大张旗鼓搞项目,一边把手伸得老长。他那些烂尾工程,工程款为什么断?因为钱都被他通过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网,左转右转,要么提前贪走了,要么指定给了他那些根本没资质的狐朋狗友去承包。这就是典型的“借项目生财,视国计民生如儿戏”。老百姓把一辈子攒下的血汗钱拿去交了购房款,他把这些钱拿去过花天酒地的生活,这不仅仅是渎职,这简直就是在喝老百姓的血!

他要是有一丁点敬畏之心,能干出这三十三个烂尾的事?显然没有。他不仅没有,还在公开场合大谈特谈什么“跨越式发展”,把一个个根本不切实际、严重脱离当地财政水平的工程,当成了自己往上爬的梯子。这就充分暴露了一个问题,在一些地方,个别“一把手”的权力实在是大到了失控的地步,监管失效,审计走过场,项目上不上马全凭他一拍脑门,钱怎么花全凭他一支笔签字。这样的权力怪兽,不出烂尾才怪,不出贪官才是新闻。

后来组织出手了,这个曾经威风八面的市委书记被拿下,送上了审判席。法律终究是公正的,数罪并罚,判了他十三年,并处了相应罚金。有人可能会说,毁了十多年的发展良机,造成了几个亿的窟窿,才判十三年,是不是太轻了?我理解这种愤怒。但从法律上讲,这起案件的价值在于,它把“渎职”和“贪污”这两宗罪严丝合缝地扣在了一起,并且被最高法拿来做典型推广。这是什么信号?这就是明明白白地告诫那些坐在官位上还心存侥幸的人:别以为把公家的钱“借”到项目里再弄砸了就不用负责,别以为不把钱揣进自己兜里就没事!只要是你滥用职权、胡乱决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那就叫犯罪,牢底坐穿就是你的下场!这十三年的刑期,是对这种畸形权力观的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始终觉得,反腐不光要反那种把钱直接往家搬的,更要反这种打着发展旗号,实则在毁家败业、刨地方根基的。因为他每搞烂一个项目,毁掉的可不仅仅是那些钢筋水泥,而是整整一代人对未来的希望。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