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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康说法:儿子去世,8旬老母亲在3年后才

儿子去世,8旬老母亲在3年后才知道,儿子骨灰被儿媳给海葬了,还瞒着自己,不禁悲愤万分,更让她难过的是,即便她知道儿子去世
儿子去世,8旬老母亲在3年后才知道,儿子骨灰被儿媳给海葬了,还瞒着自己,不禁悲愤万分,更让她难过的是,即便她知道儿子去世后,儿媳、孙女也不告诉自己儿子的海葬地点,老人一怒之下告上法院,要求儿媳、孙女赔偿5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2020年,一则迟来三年的噩耗,彻底击垮了这位年逾八旬的老人——她才知道日夜牵挂的儿子,早在2017年就已经因病离世!

甚至,儿子的骨灰早已被儿媳、孙女海葬,连一处可供祭拜的墓地都未曾留下。

三年的思念全成虚妄,三年的牵挂终究落空,老人满心的悲痛、委屈与不甘,最终只能化作一纸诉状,将儿媳与孙女告上法庭。

时间倒回2017年,老人的儿子张先生不幸因病离世,彼时老人已是81岁高龄,身体孱弱多病,根本承受不住丧子之痛的重击。

家中亲属看着老人年迈脆弱的模样,生怕她得知真相后突发意外,一番商议之下,众人达成共识,决定联手编织一个善意的谎言,暂时隐瞒儿子的死讯,打算日后寻得合适时机,再慢慢向老人坦白。

就这样,一场没有母亲到场的葬礼悄然举行,所有亲属悉数到场送别逝者,唯独将老母亲蒙在鼓里。

葬礼落幕之后,儿媳与孙女二人商议,以海葬的方式处理了张先生的骨灰,将其骨灰撒入大海,并且自始至终,都未向老人透露半点关于儿子离世、骨灰安葬的消息。

往后整整三年,老人始终活在这个精心编织的谎言里。

每当她念叨起儿子、询问儿子归期时,身边的家人总能找出各种借口搪塞,要么说儿子工作繁忙常年在外,要么说儿子出差在外不便归家。

老人心中虽时常泛起疑惑,觉得儿子失联太久不合常理,却从未往生死别离的方向去想,依旧日复一日地盼着儿子平安归家,日夜牵挂、满心思念,全然不知自己再也等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直到2020年,这个隐瞒了三年的谎言再也无法维系,老人终于得知了儿子早已离世的残酷真相,当场崩溃痛哭。

三年的漫长等待与思念,到头来却是一场空欢喜,她甚至没能见上儿子最后一面,这份重击让老人痛不欲生。

可比起丧子之痛,更让她心寒的是,儿媳与孙女不仅刻意隐瞒死讯,还私自决定将儿子骨灰海葬,即便后来她已知道真相,儿媳、孙女始终不肯透露海葬的具体地点,让她连祭拜儿子的机会都没有。

老人心里满是委屈、愤怒与不甘。她觉得自己作为母亲,连送别儿子、祭拜儿子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儿媳和孙女的做法,深深伤害了她。

2021年底,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媳、孙女告上法庭,要求她们赔礼道歉、告知海葬地点,还索赔5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儿媳、孙女以为是为了老人好,替老人做了主,把所有事儿都扛了。可这恰恰是忽略了老人作为母亲的感受,她想知道儿子最后去哪儿了,想有个地方寄托对儿子的思念。

在老人得知儿子去世后,儿媳、孙女也不告诉他儿子具体葬在哪,这种明知却不告诉老人,更煎熬,比她知道真相更折磨人。

有时候,亲情也得有边界感。 哪怕是为了对方好,也不能擅自替长辈做这种重大决定。所谓的善意隐瞒,有时候反而是一种伤害。

祭奠这件事,对活着的人来说,真的很重。 对于八十岁的老母亲来说,那不仅仅是一把骨灰,那是她的儿子。能不能祭奠、去哪祭奠,这是她作为母亲的念想。

对于儿媳、孙女一开始隐瞒死讯,法院认为是善意,因为怕81岁老人受不了,不算侵权。

另外,配偶、女儿有权决定老人儿子安葬在哪,海葬也符合环保政策,不算侵权 。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法院认为,老人索赔50万太高。儿媳、孙女出发点是善意,隐瞒是为老人好,不是故意坑害 。

儿媳、孙女过错只在事后不告知地点,程度较轻、后果有限 。

法院按当地生活水平、过错大小、精神伤害程度,最终,酌情判儿媳、孙女赔偿老人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