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贤哥侃事:“这也要索赔?”广州白云,一六

“这也要索赔?”广州白云,一六旬老太乘坐公交车时,起身在车上四处走动,恰逢司机避让车辆紧急踩刹车,老太由于惯性摔倒在地受
“这也要索赔?”广州白云,一六旬老太乘坐公交车时,起身在车上四处走动,恰逢司机避让车辆紧急踩刹车,老太由于惯性摔倒在地受伤,被鉴定为9级伤残。事后,老太认为自己受伤完全是司机的错,遂将司机及公交公司告上法院,索要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费合计340000元。对此,司机则辩称,这完全是场意外,不应赔偿,如何评价此案?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李老太乘坐公交车出行,在上车后顺利落座。

公交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全程未超载,车速始终保持在30km/h。

车辆行驶途中,李老太不知为何从座位上起身,并在车厢内随意走动,且全程没有抓握扶手、座椅等任何安全设施。

而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由于社会车辆突然违规变道,径直切入公交车车道,司机为避免碰撞,第一时间鸣笛警示,随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成功阻止了碰撞。

而李老太则因司机的刹车,当场摔倒在地。

司机在将车子停稳后,便立马扶起李老太,并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治,李老太有身体部位骨折等损害,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而交警部门也进行了事故认定:此次事件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公交司机与李老太均无事故责任。

看着自己落下残疾,还花费了大量医疗费、护理费,李老太及其家人难以接受,随即便将公交司机及所属公交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

李老太认为,自己是因司机的刹车行为在公交上受伤的,司机及公交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公交公司则辩称,这场事故完全属于意外,交警也作出了责任认定,司机及公交公司均无责,不应承担任何赔偿。

对于李老太的起诉,有人表示实在是有些无理!明明是她自己不在座位上坐好才导致事故发生的,怎么就能怪到司机刹车上去?

再者而言,司机开车也不可能时刻关注后面的情况!退一步讲,即便他看到了李老太没在座位上,难不成,司机要为了她而不踩刹车直接撞上前面的车子?

1、公交公司与乘客之间成立公交运输合同。

根据《民法典》823条规定,公交公司对乘客有安全运输义务,但如果伤害是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可以免责。

本案中,对于司机而言,全程驾驶合法、操作规范,已尽到了应尽的义务,李老太受伤完全属于自身重大过失。

因此,公交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对于司机而言,其行为是正常驾驶中的避险行为。

司机先鸣笛、再平稳刹车避险,措施得当,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合法紧急避险。司机本人亦不需要承担责任。

3、李老太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李老太作为一名生活经验丰富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亦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也同样规定了乘客必须“坐稳扶好”。

而李老太在行车途中,违反上述规则,仍然在车内站立行走,且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

最终造成其受伤的结果发生,完全归咎其自身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司机及公交公司均对李老太的死亡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遂驳回她的全部诉求。

总的来说,大家在乘车时,公交公司及司机对乘客安全负有相应的义务,但该义务也并非是无限义务。

如果乘客因自身原因违反乘车规范,车辆未停稳时擅自起身走动、不抓扶手、在车厢内奔跑打闹等,对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需自行承担后果。

最后,李老太的经历也提醒大家,的家乘坐公共交通时,务必要遵守乘车规则,坐稳扶好!因为只有这样,自己才是最安全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