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赡养费
百般辩驳全落空,不藏了!6月28日红星新闻披露,湖北恩施64岁男子廖某从未抚养
百般辩驳全落空,不藏了!6月28日红星新闻披露,湖北恩施64岁男子廖某从未抚养女儿李某,晚年多病无收入起诉索要每月1500元赡养费,一审判李某每月支付500元;李某上诉称自己系父亲强奸所生,二审法院5月中旬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说辞因无实证且与过往婚姻事实矛盾未被采信。然而此案并非单纯亲情纠纷,折射出家事审判里法律与情理的拉扯。一方面《民法典》明确赡养属于强制性法定义务,离婚协议预先免除赡养责任的条款直接无效,抚养、赡养两项责任相互独立,不能以幼时未被抚育对抗养老义务;另一方面大众普遍共情李某多年独自成长的委屈,对比同类判例,若父母存在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法院可酌情减免赡养金额,但本案李某拿不出强奸相关报警、立案记录,仅有母亲未出庭的书面证词,举证完全达不到法定标准。不过法院也酌情下调诉求,仅判定每月500元,兼顾老人生存需求与子女负担能力。这件事给全社会留下多重值得深思的疑问:血缘是否等同于无条件的赡养责任?子女遭遇原生家庭缺位,该通过何种合法途径弥补自身受损权益?司法平衡法律条文与大众朴素道德观的尺度该如何拿捏?未来家事案件审理,能否建立更细化的赡养减免判定标准?情理与法条该如何找到平衡点,你怎么看?
当年的山西挖眼案,郭斌只有六岁,郭家兄弟因瘫痪爷爷的赡养费用,责任分摊长
当年的山西挖眼案,郭斌只有六岁,郭家兄弟因瘫痪爷爷的赡养费用,责任分摊长期矛盾,张会英是孩子的亲婶婶,也就是哥哥的老婆,她积怨难消,自己又连生四个女儿,嫉妒心里扭曲,就把孩子骗到山里,挖去了双眼。等父母找到孩子的时候,满脸是血的郭斌已经奄奄一息了,幸好抢救了回来,结果张会英案发第二天,跳井自杀了。谁能想到,这个孩子如此坚强。如今,他以721分的高考成绩考入大学。他不要同情,只求平等与尊重。这么多年,郭斌不知经历多少磨难,却能逆袭人生,太让人佩服。恶人的恶行没打倒他,他靠自己改写命运。郭斌就像一束光,告诉我们命运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大家说,他是不是超励志?咱们该从他身上学些啥呢?郭斌高考分数
大伯三个儿子,每次空手回去,都让大伯不要种地,说太累,大伯说,你们又不给钱,我不
大伯三个儿子,每次空手回去,都让大伯不要种地,说太累,大伯说,你们又不给钱,我不种地吃啥?昨天端午节,大伯家三个儿子,都回去过节,大儿子先回去的,看大伯又下地干活,大儿子把大伯一顿说,早就叫你们不要种地,非要种,也赚不了几个钱,还那么累,大伯说现在身体还行,还能种两年,没过一会,二儿子和小儿子带着老婆孩子都回来了,都是两手空空回来的,等着吃现成的。院里灶台从清晨忙到正午,大伯和老伴洗菜烧菜,蒸粽子炖腊肉,一桌子饭菜全靠老两口操劳,三个儿子带着妻儿坐在堂屋闲聊,没人搭把手收拾碗筷。中国老龄协会调研数据显示,农村六成以上老人没有稳定退休金,每月基础养老金不足两百元,日常开销、看病买药只能依靠田地产出支撑生活。三个儿子在城里都有稳定工作,个税赡养扣除每人每年足额申报,嘴上惦记长辈身体,实际从未按月给大伯分摊基础生活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写明子女赡养包含经济供养,家中老人缺乏收入来源,三子共同承担日常开支是不可推脱的法定责任,口头关心不算尽孝。饭桌上三个儿子轮番劝大伯把田地转包出去,念叨年纪大扛不住日晒雨淋,没人主动开口商量每月分摊多少生活费填补家用缺口。席间晚辈大口吃肉吃粽,随口吐槽农村种地收益微薄,没人留意大伯手上常年劳作磨出的厚茧,也不提帮忙承担化肥农药开销。不少农村家庭都有同款伪孝顺,子女回乡只带空双手,一边劝阻父母劳作,一边心安理得消耗老人辛苦换来的粮食食材。大伯夜里坐在门槛叹气,他不是舍不得几亩薄田,是清楚停下农活之后,没有子女托底,自己连日常米面药钱都没有着落。饭后三个儿子只顾照看自家小孩,孩子随手乱扔果皮碗筷,大伯默默弯腰收拾,全程没有一个儿媳上前搭把手分担家务。不少网友分享身边同类事例,多子女家庭互相观望,谁都不愿先出钱赡养老人,最后辛苦劳作的重担全压在年迈父母身上。三个儿子回城时,纷纷采摘院里新鲜蔬菜、鸡蛋塞满后备箱,拿走大伯一季耕种的收成,自始至终没留下一分现金补贴二老。嘴上劝老人享福是最低成本的孝顺,不用付出金钱劳力,就能在外人面前落下体贴父母的好名声,内里却是无尽索取。村里同龄老人常聚在一起诉苦,子女买房育儿开销张口就找家里帮忙,轮到赡养长辈时,却处处找借口推脱经济付出。大伯也想过彻底放下农具安心休养,可三个儿子常年空手探亲,没有固定赡养费,他不敢失去田地这份仅有的收入来源。真正的心疼从来不靠几句说教,愿意定期补贴家用、主动分担农活,体谅老人没有收入的难处,才算实打实尽到子女本分。多子女赡养最怕互相攀比推诿,三个儿子各有家庭,本该提前商议养老分摊方案,而不是只靠几句空话劝说老人放弃生计。一味要求年迈父母停止劳作,却不承担对应的生活开销,轻飘飘的劝说,只会让老人心里积攒寒心与无奈。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评论。
“人老了太可怜了!”湖北恩施,90岁老太生了2儿2女,她和老伴立下协议,2个儿子
“人老了太可怜了!”湖北恩施,90岁老太生了2儿2女,她和老伴立下协议,2个儿子继承父母遗产,大儿子伺候老母,小儿子赡养老父,老伴去世后,小儿子认为自己义务尽了,对母亲不闻不问,大儿子把老母当成累赘,甩给老太的小女儿,等小女儿把住了一段时间的母亲送回大儿子家时,发现门锁都换了,大儿子坚决不让母亲进门。老太一怒之下,把2个儿子还有大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31989元,并要求4个子女按季度轮流赡养。90岁的罗老太觉得多子多福,一辈子生了2儿2女。她无比自豪,觉得把孩子们抚养长大虽然辛苦,但老了儿孙满堂,那就是普通人穷极一生追求的幸福。罗老太和老伴身体尚好的时候,就把养老的事安排好了。家里的财产全归2个儿子,女儿没份,毕竟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当然了,养老的责任,儿子们也得承担,不会拖累女儿们,她们有心就尽尽孝心,没有也不强求。他们跟儿子签下协议,老大负责给母亲养老送终,小儿子负责照顾父亲。本来一家人说好的事,结果到最后全变了味。前几年老伴走了,小儿子直接觉得自己的义务已经尽完了,对老母亲不管不问,认为是大哥的责任,和自己无关了。大儿子本来还承担着赡养的责任,可眼看着母亲年纪越来越大,身上的毛病也多了,觉得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他自己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平时跟着自己女儿生活,慢慢就觉得老母亲是个累赘,不想再管了。2018年年底,他找了个由头,跟在外面打工的小女儿商量,说让母亲去小女儿家住段时间,小女儿没多想就同意了。可等小女儿把母亲照顾了一段时间,想着送回大哥家的时候,才发现大哥家居然把门锁都换了,说什么都不让她们进门。小女儿这才知道,大哥早就打算摆脱母亲,自己被忽悠了。虽然她没拿到父母一分一毫家产,虽然照顾母亲,也是她这个女儿应尽的责任,但她得去打工挣钱,否则一家人吃啥喝啥?可照顾母亲,她就不能出去挣钱,她左右为难,没办法,她只能把母亲又接回自己家,这一住就是7年多。这些年里,母亲年老体衰,身体越来越差,日常起居都离不了人,连上下楼都得有人背,小女儿不打工没经济来源,日子过得紧巴巴。其他3个哥姐,不仅从来没过来搭过把手,连赡养费也一分没给过。实在走投无路的罗老太,只能把2个儿子,还有远嫁的大女儿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三个孩子补上7年的赡养费31989元,还要求4个孩子,每家3个月,轮流照顾自己。法院觉得判决会撕裂亲情决定调解。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分别找几个子女做工作,跟他们掰扯清楚,当年老人把四个孩子拉扯大有多么不容易,现在老人黄土都埋到脖子了,还得为了养老的事四处奔波,说得几个子女都慢慢低下了头。一开始几个子女还互相推诿,法官耐着性子一次次沟通,终于把3个人的工作做通了,最后几方达成了调解协议。3个子女每人补6000元的赡养费,分批给就行。老人还是住在小女儿家由她照顾,剩下3个子女,每人每年按季度给8000元赡养费。如果老人要是生病住院,所有的医药费、护理费4个孩子平摊。按照法律规定,成年子女给父母养老是必须尽的义务,不想养老人就可以不给钱的想法,既缺德也违法。对此,你怎么看?
女政协委员,要求实行西方的赡养费制度。凡是挑起男女对立的都不是真正为女性考虑
女政协委员,要求实行西方的赡养费制度。凡是挑起男女对立的都不是真正为女性考虑,这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了,而是境外思想对内部的渗透。2019年全国两会,时任全国政协委员、原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阿荔惠,在两会媒体建言栏目提出一则微建言,核心内容是建议在当时正在施行的《婚姻法》里增加一条:如果离婚后女方没有工作或没有收入来源,男方必须向女方支付赡养费。她还专门补了一句话作为理由——"相对于国外,中国男性离婚成本太低",在完整建言内容里,委员同时也提出要配套完善女性就业扶持相关举措。消息一出,网上立刻炸开了。支持的人说终于有人替全职太太说话了,反对的人说这根本就是把女性当成需要被"养"的群体。两边吵得热热闹闹,但我觉得,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不是这条法律该不该加,而是这个建言背后的逻辑,究竟是在帮女性,还是在帮倒忙。先说"离婚成本太低"这个判断。听起来有道理,但你仔细琢磨——这是拿国外标准来衡量中国的法律体系。西方国家的配偶赡养费制度,是在女性历史上高度依附男性经济这一背景下慢慢发展出来的。美国、英国那套alimony,在西方本国争议了几十年都没停:高收入女方离婚照样可以获得赡养费,也有男性靠这套制度长期躺平的案例,闹上法庭的纠纷多了去了。这套东西在人家那儿都还是烫手山芋,我们现在直接原样照搬?更关键的是,这个建言的逻辑起点本身就值得商榷。它默认了一件事:女性在婚姻里天然是经济弱势方,需要男方来保障。乍听像是体贴,换个角度看,这恰恰是用立法的方式,把"女性依赖男性"这件事固定下来。女性争取了几十年独立、平等、自主,最后法律搞出来的效果是——你不工作没关系,离了婚前夫养你。这到底是在尊重女性,还是在暗示女性天生就应该被养着?其实现行法律已经有相应机制了。原先的《婚姻法》在2021年《民法典》落地后正式废止,如今《民法典》中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针对的是婚姻中承担了更多家务劳动、为此牺牲了职业发展的一方——注意,这里写的是"一方",不限男女。这才是真正中性、平等的思路。阿荔惠委员当年的这则建言,直接把受益方锁定为"无收入女方",反而是一种另类的性别歧视,只不过方向反了。问题还不止于此。这几年,"挑起男女对立"在网上几乎已经成了一套稳定的流量生意。一边是极端女权话语,把所有男性描述成压迫者;另一边是极端男权的反弹,恨不得把女性权利倒退回去。两边互相喂食,天天生产情绪对立,各自吸着流量。但你有没有想过,谁最乐于看到中国社会男女之间关系持续撕裂?以前讲"人民内部矛盾",指的是社会内部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协商解决的问题,求同存异。但如果有一种声音,专门借"为女性发声"之名,持续把性别议题推向对立、推向仇恨,把男女关系描述成你死我活,那这件事的性质就变了——它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更像是某种外部思维框架借助网络在国内落地,专门生产撕裂、收割情绪。真正为女性考虑的人,应该去推动同工同酬真正落实,保障产后女性不被职场歧视,完善家暴庇护机制,解决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这些才是实实在在的问题,推动起来也很难,但每一步都是在帮女性过得更好。而不是搬来一套西方的配偶赡养费,然后告诉大家:你看,男的离婚成本太低,得多掏钱。把女性的未来押注在"让男人多付钱"这件事上,说轻了是方向跑偏,说重了,是拿女性当筹码在用。
北京,老人在世时,一直由的儿子贴身照顾,小儿子很少尽孝,为了不让大儿子吃亏,他专
北京,老人在世时,一直由的儿子贴身照顾,小儿子很少尽孝,为了不让大儿子吃亏,他专门写了份遗嘱,明确去世后的73774元抚恤金都留给大儿子。老人百年后,大儿子独自料理完后事,分7次取走了那七万多块钱。谁知,弟弟得知后不干了,他觉得,父亲每月八千多退休金是哥哥拿了,房子也被哥哥住了,他多照顾父亲理所当然,凭什么还独吞这笔钱。于是,兄弟俩彻底撕破脸,闹上法庭。老人李某甲与妻子共育有两个儿子,2019年妻子去世后,老人独自生活,日常起居、看病陪护大多依靠大儿子李某乙照料。大儿子李某乙常年贴身尽孝,包揽所有琐事和重担,而小儿子李某丙很少陪伴老人、极少探望,赡养付出相差悬殊。为了不让大儿子多年的辛苦白费,2023年3月,李某甲亲笔写下一份自书遗嘱。白纸黑字明确,自己过世后,国家发放的抚恤金全部由大儿子一人领取,身后事宜也由大儿子全权处理,他人不得干涉。遗嘱签名、日期齐全,形式合规,这让李某乙彻底安心,也觉得自己多年的付出是值得的。2024年7月,李某甲病逝。父亲离世后,李某乙独自操办全部丧葬事宜,随后自行通过手机APP申领了老人的遗属待遇。经社保部门核算,扣除相关退费项目后,最终共计73774.77元抚恤金与丧葬补助,全部打入老人存折账户。李某乙觉得,自己那拿这笔钱理所应当,自己多年贴身尽孝、全程送终,弟弟几乎缺席,这笔钱是对自己多年付出的补偿。于是,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他分七次通过ATM机取走账户内全部钱款,最后账户仅剩几十元余额。这件事,他全程没有告知弟弟。后来,小儿子李某丙意外得知哥哥私自独占全部抚恤金后,瞬间气炸。他认为抚恤金属于家属共有,哥哥无权独自占有,于是,一纸诉状将李某乙告上法庭,要求平分这笔七万余元。法庭上,兄弟二人彻底撕破脸皮,多年的家庭积怨尽数爆发。大儿子李某乙拿出父亲的亲笔遗嘱作为核心证据,声称自己长期与父亲同住,承担了老人全部赡养、就医和陪护工作,是家里唯一尽孝的人。而弟弟在父亲患病期间疏于关心,接到探望通知也刻意回避,未尽任何赡养责任。因此按照父亲遗嘱,抚恤金理应归自己一人所有。面对哥哥的控诉,小儿子李某丙坚决反驳他表示,父亲每月有八千元退休金,多年来一直由哥哥保管支配,老人房产也由哥哥占用。父亲的医疗开支,大多来自老人自有积蓄和医保报销,并非哥哥个人垫付。同时李某丙透露,自己并非不愿尽孝,而是疫情期间医院封闭,哥哥刻意阻拦他探望老人,刻意制造他“不孝”的假象,借此抹黑自己。除此之外,他多年按时足额支付赡养费,完全履行了赡养义务,绝非哥哥口中的失职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从钱款属性来看,抚恤金、丧葬补助是老人离世后社保部门发放、专门给到近亲属的精神抚慰与经济补助,钱款在死者去世后才产生,不属于老人生前自有财产,不在遗产范畴之内。即便这份自书遗嘱格式完整、确为老人亲笔书写,老人也没有权限用遗嘱约定抚恤金归属,所以,遗嘱中指定抚恤金归大儿子单独所有的内容依法无效。大儿子凭遗嘱独占钱款缺少法律支撑,私自全额取款的行为侵害小儿子的共有财产权益。法院经过核算,扣除大儿子办理丧事实际支出的5573元丧葬费后,判决李某乙向弟弟支付34100.89元。这个结果让李某乙无法接受。他觉得,父亲亲笔书写、签字盖章的遗嘱真实有效,理应具备法律效力,自己凭遗嘱拿钱合情合理。于是,他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李某乙的上诉,维持原判。
民法典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义务。真正的法定义务人是女儿
民法典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义务。真正的法定义务人是女儿。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辅助、保护义务,不履行的,父母可以起诉要赡养费。这里的子女等于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含女婿、儿媳那女婿有啥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个法条的意思是说,出钱出力的第一责任是女儿,女婿是配合帮忙,不是独立的法定责任。岳父母不能单独起诉女婿要赡养费,法院不支持同时,民法典1129条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和其他儿女一块分遗产。总的来说一句话,法律上,女婿无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只有协助义务。道德上,现实里大多是小夫妻一起承担双方父母养老。丧偶后尽孝可换第一顺序继承权,明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