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蕾获刑三年并被驱逐:不是“便宜”,是依法裁量 关于澳籍财经从业者成蕾的判决

本拉风 2025-09-27 22:41:44

成蕾获刑三年并被驱逐:不是“便宜”,是依法裁量 关于澳籍财经从业者成蕾的判决引发“量刑过轻”的热议,核心源于对罪名认定、法律标准与案件细节的认知偏差。事实上,这一判决是严格依据法律作出的裁量,并非“便宜”。 首先需明确核心事实:成蕾所犯罪名并非“间谍罪”,而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二者在法律上有明确区分,间谍罪通常涉及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任务等行为,而成蕾的行为聚焦于非法提供工作中获取的秘密信息,罪名认定直接影响量刑基准。 从法律依据看,我国《刑法》对“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量刑分档清晰,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成蕾被判处两年十一个月,处于该档位区间内,主要基于两个关键情节:一是她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二是其接触的秘密级别与范围有限,未涉及军事等核心国家安全领域。这符合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原则,对认罪悔罪者给予从宽处理。 附加“驱逐出境”则是针对外籍罪犯的特殊刑罚。作为澳大利亚籍人员,成蕾在主刑执行完毕后被依法驱逐,且十年内禁止入境。这一附加刑既剥夺了她在华继续活动的可能,也是对境外势力渗透的明确警示。 公众觉得“便宜”,本质是对国家安全被侵害的痛心——成蕾潜伏近20年,泄露经济数据等秘密,据称造成千亿级损失。但法律裁决需以证据为核心,既要彰显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零容忍,也要恪守罪刑法定、罚当其罪的底线。成蕾案的判决,既是对个体犯罪的惩处,更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践行,绝非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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