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后,便买了一把水果刀跟在其情人身后,因为临时感到饥饿,男子就去了美食街吃了炒饭,结果饭还没吃完,妻子就打来电话说自己报了警,原来,男子跟踪被其妻子发现,事发后,男子竟然被判了刑,事发后,网友纷纷谴责,该判刑的应该是情人。 据悉,女子邹某和黄某是一对夫妻,两人结婚多年了,可是夫妻关系却很一般。 在19年的时候,邹某认识了男子鲜某,并随后和鲜某发展成了男女关系,后来黄某得知了这件事情,邹某便和丈夫表示,和鲜某断了联系。 可是,黄某却并不相信,几次跟踪后,果然发现了两人还有联系,气愤之余,黄某直接到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跟在了鲜某身后。 因为临时肚子饿了,想着也是最后一顿饭了,于是黄某就走到美食街点了一盘炒面,不料,自己的跟踪行为被妻子邹某发现,就在黄某吃面的时候,妻子选择了报警。 事发后,黄某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1年8个月。 网友则表示,判刑的应该是鲜某和邹某,如果没有这两个人给黄某戴帽子,人家还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应该把这俩人抓起来判刑才对。 还有网友表示,虽然有动机,但是没有伤害的行为,也算是犯罪?就比如一个人从银行取了钱,我拿着刀子想要抢劫他,但是没动手,难道也犯罪了? 也有网友说,难怪他老婆被撬走了,看看人家老婆的这个觉悟,直接报了警。 那么,黄某应该被判刑吗? 其实,黄某如果只是想伤害鲜某,但是没有实际行动的话,这并不算是犯罪行为,但是,黄某不但买了刀子,还跟踪在鲜某身后,那么性质就不同了,只要时机成熟,那么,黄某捅刺鲜某,是迟早的事。 在法律层面,并不是说具体实施了侵害行为,才算是犯罪,如果在实施具体侵害之前,已经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即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明确犯罪意图并付诸实施,客观方面需满足行为对法益造成现实、紧迫的直接危险,这就算是着手实施犯罪了。并不是说,只有进行实际的伤害捅刺行为,才算是犯罪。 退一步讲,如果没有跟踪受害人,只是买来刀子打算将来动手,这算不算是犯罪,其实这也算是犯罪,因为这是在为实际犯罪做准备,也就是犯罪预备。 即在着手之前,嫌疑人可能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活动,如调查情况、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但这些都属于预备行为,而非实行行为。只有当行为人开始实施具有直接危害结果发生危险的行为时,才是着手。 因此,本案中,黄某的行为算是犯罪未遂,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黄某没有对鲜某造成任何损害,加上其他法定从宽情节,最终黄某获刑1年8个月。 其实,黄某在一开始的时候,应当积极取证,收集妻子不忠于家庭的证据,待离婚时留作后手,而不是被气昏了头脑,去做不理智的行为。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湖北潜江,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后,便买了一把水果刀跟在其情人身后,因为临时感到饥饿
大彬叔叔
2025-10-13 16: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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