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发信息向领导请假7天,陪患癌的父亲做手术,后见领导没有回复,又给领导打了个电话。结果陪父亲做完手术,返岗后却被公司以“未经批准无故旷工”为由开除。男子懵了,与公司理论未果,一怒之下与公司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2021年10月,王某入职了一家建筑公司,干的是采购专员的活儿。这份工作不算轻松,但胜在稳定,王某一直踏踏实实干着,想着能多攒点钱,让家里的日子好过些。 变故发生在2024年初,王某的父亲被查出肝癌晚期,这个消息像一块巨石砸在王某心上。那段时间,他一边忙着工作,一边跑医院照顾父亲,整个人都熬得没了精神。 3月15号,医院通知王某,父亲得尽快做手术。王某家里就他一个独生子,没有其他亲属能帮忙照看,父亲手术这么大的事,他必须守在身边。于是,他赶紧给公司领导发了消息,把父亲的情况说清楚,申请请假7天。 消息发出去后,领导一直没回复。王某心里犯嘀咕,怕请假的事没着落,耽误了父亲的手术。他又试着给领导打了个电话,电话里领导口头同意了他的请假请求,王某这才放下心,匆匆赶往医院陪父亲做手术。 7天假期很快结束,王某处理完父亲术后的紧急事宜,按时回到公司上班。可他刚到公司,就收到了一份开除通知,理由是“未经批准无故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 王某当时就懵了,明明打电话跟领导说好了,怎么就成了无故旷工?他找到公司负责人理论,可对方根本不听他解释,一口咬定他没走正规请假流程,领导也否认曾经口头批准过请假。 没办法,王某只能走法律途径维权。他先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庭上,王某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可他拿不出领导口头同意请假的证据。公司那边则态度强硬,坚持说王某是无故旷工,还声称公司有明确的请假制度,王某没按流程申请,就不算请假。 其实,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除了法定的节假日和假期,员工请事假通常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毕竟公司得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要是员工没经过批准就擅自离岗,公司按旷工处理也说得过去。但这里有个前提,公司行使用工自主权不能没有边界,得合法、合理,还得符合公序良俗。 《民法典》里明确说了,民事主体做事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王某作为独生子,父亲患癌做手术,这是天大的急事,换作谁都不可能不管不顾。他请假7天,时间也在合理范围内,完全符合情理。 再看公司这边,他们说王某没按流程请假,可拿不出证据证明曾经告诉过王某请假需要走哪些程序;说没批准王某的假,也拿不出拒绝请假的记录;甚至在王某请假的7天里,都没联系过王某提醒他返岗。这些都说明公司在处理这件事上,根本没有考虑到员工的实际困难,只是一味地拿制度说事。 最终,仲裁庭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支持了王某的诉求,裁决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可公司不服,又把王某告到了法院,一审法院和仲裁庭的意见一致,判公司败诉。公司还是不服,接着上诉,今年3月,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这场官司,王某虽然赢了,可心里未必轻松。他只是想在父亲最需要的时候陪在身边,却要跟公司对簿公堂,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反观公司,看似是在维护制度,实则是失去了人情味。在工作和人情之间,难道就没有平衡点吗?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湖北武汉,男子发信息向领导请假7天,陪患癌的父亲做手术,后见领导没有回复,又给领
流浪的风筝
2025-10-15 16: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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