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好友结婚,借了男子120万元,谁知11年过去,好友1分不还,男子一算,连本带息已经滚到198万,男子告到法院,好友哭穷,说他背着600万房贷,法院一查流水,发现好友挥金如土,给车贴膜花29800元,水果店充值5000元,台球厅每月消费3千~5千,足浴馆充值10000元,如今他还想赖账,法院将他往拘留所押送,好友傻眼,当场先还了50万,结果亮了! 段先生家境殷实,为人宽厚,对待朋友,更是以心相待,他为人义气,义薄云天,朋友只要张口求助,他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段先生有个好友彭某,俩人一直相处的很好,时间一长,彭某逐渐摸清楚了段先生的脾气。 2014年的时候,彭某来到段先生家里,他说自己要结婚买房,要问段先生借120万元。 他说的悲伤可怜,如果没房,女方就不会嫁他,他就要孤苦伶仃,没办法再生活下去。 段先生没有多想,好友结婚买房,这是人生大事,万万不能耽搁,再说,俩人好友多年,自己手里有钱,不帮朋友说不过去。 彭某口头做出了承诺,他就最多使用两年,到时候他会连本带息归还,绝对不会辜负段先生对他救急的心意。 段先生看他着急,毫不犹豫给了他120万元,彭某心满意足,揣着钱急匆匆离开。 谁知两年之后,彭某压根不提还钱,他表面坦然,看起来好像没这回事。 段先生有些着急,毕竟120万不是个小数,这笔钱又不是风刮来的,也是他辛辛苦苦靠自己挣的。 段先生提醒彭某,两年已到,到了你承诺还钱的时候,彭某满口答应,就是不见还钱的行动。 在这期间,段先生催促过他几次,彭某开始还表面敷衍,之后段先生要的回数一多,彭某干脆就避而不见。 转眼间过去三年,五年,彭某依旧不肯还钱,段先生催的自己都烦了。 段先生开始心想,也许对方真的有什么难处,暂时还不上这笔钱,如果逼的太紧,又怕彭某会出事情。 段先生厚道,一心还为彭某着想,毕竟是多年的好友,段先生相信对方,他只要有钱,肯定就会立刻还钱。 这样一拖,就拖了11年,段先生不断的要钱,可是对方就不还钱。 很快段先生就发现,彭某的生活并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困难,彭某生活奢靡,在朋友圈里大家都有耳闻。 段先生有些生气了,既然你已经经济上宽裕,你有了钱,肯定就要先还欠款。 你不能自己享受,借钱的成了大爷,帮助你的人,借给你钱的人却成了孙子? 段先生又一次问彭某要钱,彭某干脆消失不见,段先生电话他也不接,躲了起来。 到了今年,段先生算了一下本息,彭某借120万,11年的时间,连本带息已经滚到了198万。 段先生彻底恼了,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法院向彭某发出通告,彭某不得不来到了法院。 到了法院,他又开始哭穷,说他背了房贷,连本带息欠银行600万元,他挣得钱一直都在还债,他压力太大,没有能力给段先生还钱。 可是鉴于他之前的老赖,段先生再也不相信他的表演,果然法院一查他的V信流水,他的消费,令法官也大吃一惊! 他给自己的汽车贴膜,毫不手软,光贴膜花了29800万! 法官问他: 你愿意花29800元去贴膜,你都不肯给段先生还钱? 之后法官发现,彭某在水果店充值5000元,在台球厅每月消费3000元~5000元。 他在足浴馆更是一掷万金,直接充值了10000元…… 他挥金如土,生活奢靡,只顾自己享乐,压根就没想过要给段先生还钱! 这种老赖,坑不到别人,利用朋友情谊,利用了段先生对他多年的信任。 这种人到了法院,还在试图抵赖,拒不还钱,法院决定,将他送往拘留所看管。 谁知彭某这时才知道了法律的威严,他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才低下了脑袋。 他承诺当场支付段先生50万元,尾款每月支付30万元,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些人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只要自己足够老赖,法律就拿他没有办法。 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走到最后,钱也得还,朋友也没了,最终把自己活成了个笑话!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段先生在借款后的11年才向法院起诉,需要确认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是否有过催款行为导致时效重新计算。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彭某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拒不执行,法院可根据其情节轻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彭某承诺,当场支付段先生50万元,尾款每月支付30万元,直至全部还清全部欠款及利息。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湖南长沙,一男子好友结婚,借了男子120万元,谁知11年过去,好友1分不还,男子
王哥说世情
2025-10-17 15: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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