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罗大美被害案宣判 10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被告人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 这判决看着解气,却藏着个该警惕的点——凶手余金生就是利用“熟人交集”摸清罗大美的经济情况,再以微信诱骗实施犯罪。现在不少人习惯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可“露富”一不小心就成了坏人的“目标信号”,哪怕是认识的人,也未必能看透背后的贪念。 更让人唏嘘的是,这起案件里,赌博催生的恶念、同伙间的利欲勾结,把一条鲜活的生命推向深渊。法院的判决是给受害者家属的交代,更是给所有人敲警钟:别让“熟人”的幌子,遮住对危险的防备。 你觉得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时,该怎么把握“透露个人信息”的度,才能既享受分享又保护自己呢?
看得出我墓是没💷了,四手都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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