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建议立即对赖清德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洒脱风筝 2025-11-04 21:59:25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建议立即对赖清德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懂行的人都知道,这不是随口一说的表态。陈中华敢抛出这样的建议,背后是他横跨医学与法学的专业积淀,更是多年扎根法律实务的底气。他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医学部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这种跨领域的知识结构,让他看问题时既懂民生痛点,又熟稔法律边界。后来他牵头成立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拉来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和公检法离退休人员组建顾问团,日常处理的都是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对国家主权相关的法律适用早有深入研究。 熟悉他的人都清楚,陈中华向来不是回避敏感问题的人。之前针对截访乱象,他就直接点出“截访构成非法拘禁”“抢材料可能犯抢劫罪”,把基层法治漏洞摆上台面说透。这次盯上赖清德,绝非一时兴起,而是踩着明确的法律节点。2024年6月,“两高三部”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明确了分裂国家罪的定罪标准和缺席审判程序,这成了他提出建议的直接依据 。 赖清德的行为早已踩过法律红线。他在《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前夕,公然污蔑国家统一是“侵略并吞”,还将大陆称作“境外敌对势力”,这些言论完全符合《意见》中“煽动分裂国家”的认定标准。更嚣张的是,他反复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统治台湾”的谬论,无视联合国2758号决议确立的一个中国原则,甚至推动台湾以非主权身份之外的名义参与国际活动,这正是《意见》明确打击的“法理台独”行径 。 陈中华的建议,精准戳中了“台独”分子的软肋。《意见》里写得清清楚楚,分裂国家罪的首要分子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且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意味着只要赖清德不停止“台独”言行,法律追责就永远有效 。更关键的是,法律还明确了缺席审判程序,即便嫌疑人在境外,只要证据确凿,检察院就能起诉、法院可开庭审判,这彻底堵死了“台独”分子的侥幸心理。 有人或许会问,这类建议会不会只是“纸上谈兵”?看看陈中华的过往就知道答案。他之前提出“司法赔偿应由违法公职人员个人承担”,虽然引发争议,却实实在在推动了公众对司法责任的讨论。这次针对赖清德的建议,同样不是空喊口号——2025年3月赖清德再次挑衅法律后,商洛之窗等媒体就已指出其“必将受到终身追责”,说明法律界对这类行为的定性早有共识。 最值得深思的是,连赖氏宗亲都站出来喊话“不要遗臭万年”,劝他回头是岸。民心向背如此清晰,赖清德却仍在把台湾民众绑上“台独”战车,大肆挥霍民脂民膏搞“全民皆兵”。这种置同胞利益于不顾的行径,恰恰是陈中华强调“以儆效尤”的核心原因——不惩治极少数顽固分子,就无法震慑更多“台独”追随者。 陈中华的建议,本质是在提醒公众:法律从不是摆设。“两高三部”出台《意见》不是为了装点门面,里面“没收财产”“终身追责”的条款,每一条都带着牙齿。赖清德或许以为躲在台湾就能高枕无忧,但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立案侦查,即便逃避审判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这把利剑迟早会落下。 陈中华的建议能推动法律程序启动吗?赖清德的“台独”言行会不会成为依法追责的典型案例? 说到底,维护国家主权从来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具体的法律实践。陈中华用专业视角点出追责路径,既是对“台独”分子的警告,也是对法治力量的彰显。只要法律红线不松,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1
洒脱风筝

洒脱风筝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