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206斤小伙大壮,意外撞见舅妈阿珍与情夫阿强幽会,情绪激动下对阿强拳打脚

笔尖下说法 2025-11-07 23:14:27

云南玉溪206斤小伙大壮,意外撞见舅妈阿珍与情夫阿强幽会,情绪激动下对阿强拳打脚踢、掐脖子还持刀威胁,阻拦其离开。阿强情急之下从3楼跳下摔成九级+十级伤残,索赔19万余元。法院认定大壮侵权行为与阿强跳楼有直接因果关系,判决大壮承担60%责任,赔偿18.5万,即便大壮上诉喊冤,二审仍维持原判。这场“捉奸反赔巨款”的纠纷,既关乎道德争议,更藏着关键法律知识点。 一、捉奸现场变冲突!206斤小伙动粗,情夫跳楼逃生 这事得从2024年10月22日晚上说起,云南玉溪的小伙大壮,因为有事去找舅妈阿珍,没成想撞破了天大的秘密——出租房里,舅妈阿珍和一个陌生男人阿强衣衫不整,一看就关系不一般。 大壮瞬间火冒三丈,当场质问阿强“你和我舅妈啥关系”。可阿强啥也不说,起身就想走,这一下更坐实了大壮的猜测,他直接拦住不让阿强离开。两人随即吵了起来,身材健硕、体重206斤的大壮,对着只有116斤的阿强拳打脚踢,专朝头和鼻子招呼,当场就把阿强打得鼻血直流。 阿强想反抗,可体型差距太大,根本不是对手,还被大壮推倒在床上,死死压住脖子。好不容易挣脱想从门口跑,又被大壮堵回来推回屋里。气上头的大壮还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指着阿强逼他把事情说清楚。 全程舅妈阿珍都在劝架,看到大壮拿刀,更是使劲把他拉到门口。可谁也没想到,站在窗边的阿强,竟然直接从3楼跳了下去!大壮和阿珍都懵了,赶紧下楼查看,好在阿强是臀部先着地,没当场丧命,但伤得很重。 大壮立马打了110和120,可阿强当时还硬撑着站起来,结果又摔倒了,不听劝阻骑着车就走了。第二天,阿强被家人送进医院,一治就是40多天,光医疗费就花了8万多。经鉴定,阿强多处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颅脑损伤开颅术后构成十级伤残,落下了终身残疾。 之后,阿强把大壮和阿珍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万余元。 二、法律解读:道德有错≠法律免责!这3个关键点要分清 这案子最让人纠结的就是“阿强有错在先,大壮为啥还要赔钱”,其实法院的判决藏着明确的法律逻辑,这几点大家一定要弄明白,避免以后踩坑: 1. 公序良俗≠法律豁免权 阿强和阿珍的不正当关系,确实违背道德,不合公序良俗,但这绝不能成为大壮动手的“免罪金牌”。二审法院明确说了,就算阿强有道德问题,也不能否定他的合法权益——每个人的身体权、健康权都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对方有错,就可以随意殴打、威胁。 简单说,道德谴责归道德谴责,法律底线不能碰。你可以报警,可以指责,但不能动手打人、持刀威胁,否则就是侵权,得承担责任。 2. 跳楼不是“自担全责”,关键看“因果关系” 大壮上诉说“跳楼是阿强自己选的”,但法院不认可。为啥?因为大壮的行为让阿强陷入了“生命受威胁”的紧迫状态:206斤的壮汉殴打、掐颈、持刀威胁,还堵门不让走,出租房又狭小,阿强没别的逃生路,在极度恐惧下跳楼,属于“紧急避险”的合理反应。 法律上看,大壮的侵权行为是“因”,阿强跳楼受伤是“果”,两者有直接关联性。不过阿强也有过错——他没选报警等合法方式自救,而是选择跳楼,所以自己要承担40%的责任。 3. 劝阻行为≠担责,无过错就不用赔 舅妈阿珍全程都在劝阻大壮,还使劲拉走持刀的大壮,主观上没有伤害阿强的想法,也没实施侵权行为,所以法院判定她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也提醒大家,遇到冲突时,积极劝阻能避免自己卷入责任纠纷。 三、网友吵翻了!有人说“该赔”,有人喊“太冤” 这案子的判决一出,网友们直接分成两派,争论得热火朝天: 支持判决的网友: “打得好但不能违法!阿强不道德,但大壮持刀威胁、拦着不让走,换谁都害怕,跳楼是没办法的办法,赔18万合理。” “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对方是小三就可以随便打人,要是人人都靠拳头解决问题,那不乱套了?这个判决守住了法律底线。” “大壮太冲动了,捉奸可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自己动手反而赔了巨款,得不偿失。” 觉得大壮冤的网友: “阿强破坏别人家庭还有理了?大壮是替舅妈、替家人出气,结果还要赔18万,这也太冤了吧!” “跳楼明明是阿强自己选的,又没人推他,凭啥让大壮承担主要责任?这不是变相纵容小三吗?” “要是换成我撞见这种事,可能也会冲动,但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感觉对捉奸一方太苛刻了。”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撞见这种事,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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