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交警:将启用7处!抓拍不带头盔、骑乘使用手机、闯红灯.... 关于启用非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滨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启用7处非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点位如下: 一、具体点位 1、滨城区黄河五路渤海七路路口 2、滨城区黄河十路渤海七路路口 3、滨城区黄河二路渤海十路路口 4、滨城区黄河五路新立河东路路口 5、滨城区黄河八路新立河西路路口 6、滨城区黄河二路渤海十六路路口 7、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十路新五路路口 二、非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和摩托车闯红灯、电动车和摩托车逆行、电动车和摩托车骑乘使用手机、电动车和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后启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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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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