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山东淄博: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扣车,提车要交2400元清障费? 山东滨州的李先生是一名大车司机,今年8月底的一天晚上,李先生驾车途经淄博,在路口等红灯时被后车追尾。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的车因为没有按规定安装反光条负事故责任的30%,后方追尾车辆负事故责任的70%。 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异议,但因为后车有人身伤害,两辆车都要被暂扣至淄博市高新区交警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一周后,当李先生去停车场开车时,却被告知要交一笔2400元的清障救援费。据他了解,后车也被收取了大概4000元左右的清障费。 李先生说当天虽然发生了追尾事故,但他的车况良好,自己也没有联系任何救援公司,当时是由他本人驾驶车辆,把车停到了交警指定的停车场。9月6日,为了顺利把车开出来,李先生只能先交上了这笔钱,但是收费的原因和明细,他至今也没弄明白。 李先生手中的发票显示:收费项目是现代服务清障救援费,开票单位是淄博海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这两个月,李先生一直想不通,自己的车损伤不大,没有主动拨打救援电话,还是自己把车开到的停车场,怎么就有了这么一笔莫名其妙的清障救援费呢? 在李先生的带领下,特派员来到了当时停车的那处停车场,门口挂着“高新区交警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的牌子。停车场门口设置有两间办公室,墙上悬挂有《淄博海威车辆救援服务拖吊车基价和收费标准》的公示。 特派员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得知,如果事故车辆需要扣车,交警部门会联系第三方清障公司提供现场保障和拖车服务,但具体费用是由车主承担。 既然清障费用是由车主承担,那交警部门在联系第三方清障公司时是否征得了车主的同意?清障公司在进行清障救援服务时,是否提前向车主说明了收费标准? 在停车场旁边的淄博海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指着墙上的收费标准向特派员介绍,李先生的车是按照五类车的专业救援标准进行的收费,内容包含清障、摆放安全设施、清理公路异物等服务。在公示牌的最下方,还有一项说明“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因车主原因不需要救援的按基价60%计收”。 那这个收费标准清障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提前向李先生做出说明?特派员电话联系上了当天去现场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称,当天的清障救援费用在上车之前就已经告知了李先生,但李先生坚称,他是在快到停车场的时候才知道收费的事情。 针对现场双方是否沟通过“清障救援费”一事,李先生和公司工作人员说法完全不同。同时李先生还认为,自己从未叫过救援,事故后的车况也根本不需要救援。那这笔费用,还应该由车主支付吗? 对于李先生的这个疑问,淄博海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扣留车辆,交警部门就会通知他们到场。事发当天,他们提供了道路清理,路障摆放等服务,没有向李先生提供救援拖车服务,所以是按照240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事故的另一方因为使用了大型牵引车,因此被收取了4000多元。 特派员查询到在关于高速公路救援的相关规定中显示: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高速公路的清障救援收费服务项目包含:拖车费、吊车费、货物装卸费、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以及换轮胎和解刹车服务,其他项目不得收费。但关于一般道路或乡间道路的道路救援,并没有详细规定。随后,特派员联系了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工作人员记录下了李先生的诉求,表示具体核实后再做回应。 采访结束后的第二天,特派员再次联系了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对方表示已经由具体科室展开调查。同时李先生也接到了淄博海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目前已经退还了1500元清障救援费。 来源 小溪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