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陈大妈靠小吃店攒下积蓄,先后借17万给表侄阿强,不料阿强猝逝,儿媳梅某以

笔尖下说法 2025-11-13 07:36:21

浙江金华陈大妈靠小吃店攒下积蓄,先后借17万给表侄阿强,不料阿强猝逝,儿媳梅某以丈夫婚内出轨为由拒还欠款。本文结合案例拆解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遗产清偿等法律要点,梳理网友热议观点,帮大家理清亲属间借贷的维权边界。 一、小吃店大妈倾囊相助,表侄猝逝欠款成“烫手山芋” 浙江金华的陈大妈和老伴开了20年小吃店,每天凌晨摸黑揉面熬粥,靠一笼笼小笼包攒下十几万血汗钱。2022年,表侄子阿强找上门借钱,说女儿20岁生日办酒席缺资金,陈大妈想着两家关系近,阿强平时也常来店里搭把手,爽快借了5万,阿强承诺3个月归还,结果拖了半年没动静。 同年10月,阿强又来借10万,称包矿石赔了钱,连工人工资都发不出。陈大妈老伴心软,竟跑去银行贷款帮他凑钱,还没要一分利息。可谁能想到,这10万借出去没几天,阿强就在拉矿石的山路上突发心梗离世。悲痛过后,陈大妈一家急了——17万欠款还没着落,这可是他们的全部积蓄,还有银行贷款要还。 陈大妈联系阿强儿媳梅某,对方起初哽咽着说“砸锅卖铁也还”,可3个月后贷款到期催还时,梅某态度大变,直言没见过这17万。陈大妈带着家人和调解员找上门,梅某才道出实情:“我后来才知道他婚内出轨,这钱肯定给小三花了,凭啥让我背债?”陈大妈退一步提出每月还1000元即可,梅某却拿出陈大妈儿子此前发的过激讨债消息,坚决拒还,放话“要还就去法院告”。 二、法律拆解:婚内出轨≠不用还债,这些规则要分清 很多人觉得“丈夫出轨欠债,妻子就能不还”,但法律上得按规矩来,咱们用大白话讲清楚核心要点: - 5万生日宴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必须还 《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的债,就算只有一方签字,也属夫妻共同债务。阿强借5万给女儿办20岁生日宴,属于家庭日常开支范畴,不管梅某知不知情,都得连带偿还——总不能因为丈夫出轨,就不认女儿生日宴的花销债吧? - 10万矿石生意借款:需举证是否用于共同经营 这笔钱用于阿强个人矿石生意,金额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不算默认共同债务。按“谁主张谁举证”,陈大妈得拿出证据(比如阿强用这笔钱发工资、进货的凭证)证明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经营上,才能要求梅某还;拿不出证据,就只能算阿强个人债务。 - 遗产范围内必须偿债,放弃继承可免责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内还债。如果阿强有房子、车子等遗产,梅某作为配偶继承了,就得在遗产价值里还这17万;要是她放弃继承,就没义务还债,但陈大妈仍能起诉,用阿强的遗产抵扣欠款。 三、网友吵翻:出轨丈夫的债,妻子该背吗? 这事一曝光,网友观点两极分化,吵得火热: - 支持陈大妈派:“大妈辛苦攒的钱,还贷款帮衬,太冤了!5万给女儿办生日宴,明摆着是家庭开支,梅某没理由拒还”“不能拿出轨当挡箭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总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 理解梅某派:“丈夫婚内出轨还偷偷欠债,换谁都膈应,她不知情也没花到钱,凭啥买单?”“10万是拿去做生意的,又不是给家里用,梅某没义务还这部分”。 - 理性普法派:“出轨归出轨,债务归债务,法律分的很清!家庭日常开支的债必须还,超出部分得看证据,别混为一谈”“亲属借钱一定要写借条、留凭证,不然人没了,债就容易变糊涂账”。 结论 丈夫婚内出轨有错,但不能成为逃避合法债务的借口——家庭日常开支产生的债务,妻子躲不掉;个人经营债务需举证用途,遗产范围内必须偿债。同时也提醒大家,亲属间借钱别碍于情面,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一定要留全,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 你觉得梅某该还这17万吗?如果是你,遇到亲属借钱后猝逝,会怎么维权?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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