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46岁女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没有任何亲人,她突然头晕,同事们送她到了医

乐天派小饼干 2025-11-19 11:09:31

上海,一46岁女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没有任何亲人,她突然头晕,同事们送她到了医院,医院发现,女子是脑出血,需要立刻进行手术,可手术需要签字,女子叫来远亲,远亲为人厚道,立刻赶来签字,并垫付了30000元手术费,谁知女子昏迷,直接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医药费高达21万,每天还以5000~10000元往上递增,医院又要远亲缴费,远亲付不起了,去找律师咨询,律师: 远亲没法继承财产,不能用女子财产抵扣医药费,亲戚崩溃…… 如果不是那天突然倒下,上海46岁的蒋女士恐怕也不会想到,人在ICU生死关头,最难的竟不是治病,而是——没人能替她签字。 她的病,只是把更大的问题一下子揭开:当一个人独自生活,没有配偶、没有孩子、和父母亲戚都不常来往,那么,一旦到了要命的时候,谁能站出来替她做决定? 10月14日的早晨,蒋女士醒来时,整个人天旋地转,连手都抬不起来,她只能勉强给公司发了句“我请假”,之后便失去联系,还好同事警觉,上门敲不开门后立刻报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被送到医院时,她已经迷迷糊糊,检查结果非常凶险:脑出血,还伴随罕见的“烟雾病”,医生当场决定要紧急手术。 可问题来了——手术同意书,总得有人签吧? 这时赶到医院的,是吴先生,一个关系远到要打好几层算盘的“亲戚”,说直白些,他和蒋女士平时几乎不来往,一年可能就过年见一回,可偏偏在那关键时刻,是他站出来了。 他没有犹豫,和蒋女士的公司一起垫出三万元,让手术继续,这个世界上,人情暖的时候真的很暖。 但暖心之后,就是冷冰冰的现实,医药费用要21万,而且接下来还是5千到一万一天的花销,自己拿不出来。 而律师也告诉他:“你不是法定近亲属,没有资格动用她的财产,也没有权力替她处理后续事务。” 换句话说,他愿意帮忙是他的善意,但法律不承认他可以“代替”蒋女士,连保险理赔都没办法以他的名义申请。 这时候,蒋女士所在社区的居委会也开始全力协助,他们跑警方、查户籍、找同宗的亲戚,最终找到了远在兰州的一位表亲。 可这位表亲和蒋女士一样,只是“沾点亲”,关系不够近,法律上仍然不能作为监护人。 既然亲戚指望不上,居委会干脆想替她联系保险公司,想用蒋女士买的重疾险先把治疗费顶上去, 可保险公司一句话打回来:“你们没有签字权,我们不能给你们理赔。” 这张蒋女士用真金白银买来的保单,就这样卡在“没监护人”这个点上变成了一张废纸。 而ICU的费用,可不会等你把手续走完,居委会也不是不想帮,他们愿意做监护人,但要走法律程序:先要法院宣布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再由法院指定监护人,问题是,这一整套走下来,没有个把月根本不可能完成。 ICU里的命,等不了,蒋女士的遭遇,是很多人心里隐隐害怕却从来没想清楚的问题:我们习惯了把“家人”当作最后的依靠,可在现代城市里,单身、独居、丁克、父母已老、亲戚不近……这种状态正在变成常态。 蒋女士今天遇上的情况,将来很可能是成千上万人的情况,其实,法律并不是完全没办法。 《民法典》里早就写了“意定监护”——可以提前指定一个你信任的人或机构,在你失能时替你做重要决定;还有“遗赠扶养协议”,用财产换稳定照护。 但问题是,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这些制度存在,更不用说提前安排,大家都习惯了“等以后再说”,可真到了事发那一天,“以后”就再也来不及了。 信息来源:上海法制报——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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