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婚礼现场,大爷大妈未经允许冲进新房索要喜钱,婚礼管家现场劝阻称稍后婚礼会有安排,为首的大爷直接耍起了赖,现场视频一经发布便引发全网热议。 (来源:法治进行时) 婚礼管家小锦正忙着协调现场,见几位陌生人闯入,她立刻上前温和劝阻,告知对方"赶喜"有专门安排,让他们到屋外等候,届时会统一发放喜钱,避免影响婚礼秩序。 然而为首的大爷却态度强硬,不仅拒绝离开,还拍着胸脯喊话:"俺不听你安排,你不当家!俺们6个人放了鞭炮,还说了百年好合,给100块钱就走,这不多要"。 小锦耐着性子反复解释,婚礼流程紧凑,屋外已有专人负责接待赶喜的宾客,统一发放喜钱既是规矩也是为了兼顾效率。可大爷一行人却寸步不让,死死堵在房间里,扬言"不给钱就不出去",丝毫不在意新人与其他宾客的感受。 眼见协商无果,现场秩序逐渐混乱,小锦终于忍不住反驳:"你这跟抢劫有什么区别!"没想到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大爷,他当即拔高音量辩解,指责小锦"扣高帽",坚持索要100元喜钱才肯离场。 最终,为了不耽误婚礼进程,一位担心事态升级的新人亲戚私下给了大爷100元,这场闹剧才得以收场。据当地网友透露,"赶喜"本是临沂当地的传统民俗,初衷是为新人送上祝福,通常只是在屋外等候,喜钱也多是5元、10元的心意,像这样强行闯入屋内、漫天要价的行为实属罕见,早已背离了民俗的本意,沦为变相索财的陋习。 目前,当地社区已在积极寻找涉事大爷,尝试追回这笔不当所得。这场婚礼闹剧看似是民俗纠纷,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扰乱车站、商场、公园等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婚礼现场作为特定的公共场所,大爷一行人强行闯入、拒不离开,导致现场秩序混乱,已符合该条款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情形。 2. 虽然"赶喜"有民俗背景,但强行索要100元喜钱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变相的强制索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侵犯公民财产权利,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即便金额不大,这种"不给钱就纠缠不休"的行为,也已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自主处分权。 3.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大爷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婚礼秩序,还给新人及家属造成了精神困扰,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4. 特殊情形的处罚考量:若涉事大爷年满七十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一般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仍可依法处以警告或罚款;若其一年内曾有类似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不受该条款限制,仍可执行行政拘留。 民俗的生命力在于传承善意与美好,而非成为借机滋事、强制索财的借口。婚礼本是新人人生中的重要时刻,任何以"民俗"为名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约束与惩处。 对此,你怎么看? 冬日生活打卡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