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凶手的一句话,比女儿的死还剜心。 27岁姑娘在家门口被害,明日终于要开庭了。 母亲攥着她生前常戴的粉色围巾,哭到喉咙哑,凶手自己都不承认有精神病。 之前总怕凶手装病脱罪,这次居然反过来了。 有人说“没病就得偿命,别想逃”,也有人说“万一鉴定真有病,难道姑娘白死?”还有人说“这母亲的哭,比任何证据都疼”。 我看着那团皱巴巴的粉围巾就难受,她要的哪里是严惩精神病,分明是我女儿的命总得有人负责啊! 明日开庭,想问问大家: 如果凶手真没病,该还姑娘怎样的公道? 如果鉴定有病,精神病难道能成正义的擦边球? 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