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中方清算,日媒宣传“敌国条款”已废除,事实真是如此吗? 当地时间21日,中国驻日大使馆持续发力,在社交媒体上给日方科普了《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规定,德意日等二战战败国,若敢采取任何侵略政策行动,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不经安理会批准,直接采取军事行动。 很快,大批日本网友破防,开始在下面刷屏,说什么“敌国条款”已废止,中方无理取闹等等。我查了一下历年来,日本媒体的相关宣传,发现他们说的果然是条款已失效,但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 首先,敌国条款的设立,确实和二战刚结束时,世界格局的动荡紧密相关。到上世纪6、70年代,德国意大利加入欧盟,日本变成美国的仆从国,该条款在事实上,已经缺乏启动的条件了。 期间,日本也砸了很多钱,四处奔走,希望彻底废除该条款,当时的他们与其说是怕被中苏清算,不如说是想借这种行为,来摘掉“二战战败国”的标签。在日本的不懈努力之下,联合国于1995年,宣布敌国条款“已过时”、处于“废止”状态。这就是日媒和国内某些精日公知,说咱们不懂国际法的由来。 但即使是在联大为该条款添加该说明的1995年,说的也是,可能在未来正式废除。也就是说,废除该条款,令其失效的工作,直到现在都没有完成。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废除该条款等于修改《联合国宪章》,需要五常一致同意,和联大三分之二绝对多数通过。 别的国家不说,中国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因此,日本“废除”敌国条款的努力,也就到此为止了,只能用“过时”、“废止”来宣传。但这些话术,事实上没有任何作用,咱们且不说只要该条款还在《联合国宪章》的法律文本内,就可以被实际引用。单说联合国诞生至今,美国多少次绕过联合国安理会发动战争,日本应该也清楚。 如果美国可以无视联合国安理会,发起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还有利比亚战争,那其他拳头大的国家,可不可以,也这么做呢? MCN双量进阶计划 日本真“有事”了 高市何以“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