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非商用场景下,自动驾驶技术还远未达到L3级别的成熟度,因此对于这类场景的实际落地,仍持非常谨慎的态度。不过从技术层面看,L4级别的能力在某些场景下,理论上已经具备。其中“萝卜快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但萝卜快跑又是个特殊的存在,它不仅是服务提供方,同时也是技术研发方,因此一旦发生事故,责任主体非常明确,应由运营企业承担。简单来说,作为运营机构,“萝卜快跑”使用自家车辆进行商业化运营,如果出现问题,责任自然落在运营方身上。相比之下,在非商用场景中,即便车辆搭载了L3甚至更高级别的系统,车辆开发者与驾驶者之间仅为买卖关系。目前关于这类情况的责任界定,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车企在售出车辆后,通常只完成一次性交易,后续责任归属是算消费者的。目前来看,真正在特定场景(如智能泊车)中承诺终身全责兜底的车企,似乎只有比亚迪一家。说到代客泊车,昨天看到一个有点讽刺的视频:两辆同家族不同品牌的车型,疑似同时启用“代客泊车”功能,结果撞在了一起。就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场景,实现真正的无人驾驶都如此困难,企业也并未承诺完全担责。反观那些动辄号称“L3上路”的宣传,实在令人担忧。说真的,盲目追捧未必是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