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名60岁有强奸罪前科的殷某某,在小区公共场所带着自己2岁孙子时猥亵7岁女童,女童身心受到影响。案发后嫌疑人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女童家属认为量刑过轻,向检方申请抗诉,目前检方已认定“量刑畸轻”并决定抗诉。 嫌疑人及其家属未道歉,还对受害方进行挑衅,引发争议。 根据我国《刑法》,猥亵儿童罪的基础量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存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有前科等情节,可被认定为“情节恶劣”,量刑可提升至5年以上,这也是本案检方抗诉的法律依据。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说:“应该把这个老头子判20年,有其父必有其子!还调戏人家,一窝坏种。” 还有网友说:“应该先阉割再打死,不要再给它祸害其他人的机会了,可恶至极。” 也有网友说:“这种家里人还在叫嚣的,应该连家里人也一起判。” 孩子本应是最需要被守护的群体,而公共场所本该是安全的空间,这起案件却让这两层“安全感”都落了空。更值得警惕的是,有前科人员没有被足够关注,也反映出对这类人员的后续管理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对此你怎么看? 冬日生活打卡季 (信息来源:观威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