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取公积金新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

荻林寻野玩乐 2025-12-11 17:46:05

深圳提取公积金新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 核心是优化购房、租房提取规则并新增相关提取情形, 具体亮点如下 : 1. 购房提取多维度优化: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买本市住房未足额付首付时可提1次,首套可提全额账户余额(不超首付),二套提60%余额;还新增购房税款提取,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可提公积金付契税等。同时将购房等住房消费类提取申请时限从3年延至5年,还贷提取范围也扩至全国,可提取偿还异地首套、二套房贷本息。此外提取首付的公积金仍计入账户余额,不影响本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 2. 租房提取加大扶持力度: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从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至80%。多子女无房家庭租房提取取消“至少1个未成年子女”限制,可按当月应缴存额100%或实际租金提取;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家庭,均能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3. 新增老旧住房改造提取: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回迁增加面积住房这3类提取情形。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可申请,提取总额不超实际出资额,改造竣工后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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