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事儿巧不巧,一顿热热闹闹的十人聚餐,最后竟然变成了一场“买单跑酷”的闹剧。重庆九龙坡一家餐馆里,十位客人从傍晚一直吃到半夜,席间推杯换盏,气氛看着挺融洽。可到了该结账的时候,怪事就来了——人一个接一个地找理由开溜,最后桌子上就剩下一位张先生,面对着那一千两百多块钱的账单直发懵。服务员过来结账,这位留下的张先生两手一摊,说今天做东请客的可不是我,我就是来吃饭的,这钱我没道理付。这话把老板给听傻了,合着一大桌人吃饱喝足,到头来谁都不认账?眼看着这笔钱要打水漂,老板没办法,只好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来了之后,了解了情况,也挺无奈。他们试着联系那位据说要请客的组局者,可电话那头,那位“东家”的说法更绝,直接说自己手头没钱,得去“筹筹看”。这明摆着就是互相踢皮球,都不想当这个冤大头。局面僵在这里,饭钱总得有个着落,毕竟餐馆是小本经营,经不起这么折腾。在民警的调解下,最后留下的张先生勉强写下一纸承诺书,答应第二天晚上六点前过来把账结了,为了表示诚意,还把身份证押在了店里。按说事情到这,应该算暂时解决了。 可谁也没想到,第二天承诺的时间到了,张先生那边又变了卦。他的理由听起来也挺“充分”:说好的那位请客的朋友彻底联系不上了,这钱让他一个人全掏,他觉得自己吃亏,所以反悔了。这不就等于把餐馆老板又晾在那儿了嘛,承诺书成了一纸空文,押下的身份证也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从餐馆老板的角度看,这真是无妄之灾,开门做生意,提供了饭菜和服务,收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怎么就变得这么难呢? 这事儿掰扯起来,里面的道理其实不复杂。律师的说法就很明白:张先生既然白纸黑字写了承诺书,答应了付款,那他就对这个债务负有责任。至于这顿饭到底该谁请,是他和他朋友之间内部约定的事儿,他们可以私下再去商量分摊或者追讨,但这不能成为对餐馆赖账的理由。餐馆是向他们整体提供的服务,现在有人站出来承诺付钱,法律上就需要履行这个承诺。如果张先生坚持不付,餐馆老板最后的路子,就是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起来,一顿饭钱数目不算特别巨大,但为了它要走到打官司这一步,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对做小生意的人来说真是额外的负担。 回头想想,这场闹剧里最受伤的,恐怕还是人与人之间那点基本的信任。朋友聚会本是开心事,结果在“谁掏钱”这个问题上演这么一出,情分算是彻底吃没了。而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和规矩,碰到这样吃“跑堂饭”的客人,也真是有苦说不出。这事儿也给大伙提了个醒,不管是请客还是被请,事前最好有个明朗的说法;而万一遇上类似的纠纷,白纸黑字的承诺,在法律面前是有分量的,不是随口一说就能反悔的事儿。希望餐馆老板能顺利要回自己的辛苦钱,更希望这样“吃完就跑”的尴尬戏码,以后还是少点儿好。 期间来源:微博,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