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住院突发躁狂离世,家属质疑用药告知缺失,卫健委介入调查 一场普通肺炎住院,竟演变成天人永隔的悲剧——男子因肺炎入院治疗仅两天,突然出现躁狂症状后不幸离世,女儿公开质疑医护未明确告知药物用途及风险,引发全网对医疗安全与沟通责任的关注,目前当地卫健委已正式介入,核查事件真相。 一、事件完整时间线:肺炎住院→突发躁狂→不幸离世 1. 入院治疗:12月10日,当事人(年约60岁,家属未披露姓名)因咳嗽、胸闷确诊肺炎,前往当地某综合医院呼吸内科住院,女儿表示父亲生前无基础慢性病,身体硬朗、精神状态良好,入院时各项检查除肺部炎症外均无异常,全家本以为是常规治疗,很快就能康复。 2. 突发意外:12月12日凌晨,男子突然出现异常躁狂症状——胡言乱语、情绪暴躁、肢体失控挣扎,医护人员紧急进行镇静处理后,其状态仍持续恶化,随后出现呼吸、心跳异常,经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宣告离世,从入院到离世仅间隔48小时。 3. 家属质疑:女儿悲痛之余提出核心诉求,明确表示住院期间,医护人员仅告知“用的是治肺炎的药”,从未详细说明具体用药名称、治疗原理,更未提及可能存在的过敏反应、精神类副作用等风险,也未让家属签署详细的用药知情同意书;她怀疑父亲的躁狂与药物副作用直接相关,且医护对突发症状的应对存在延误,导致悲剧发生。 4. 官方介入:12月13日,家属向当地卫健委提交书面投诉,当日下午卫健委回应“已成立专项核查组”,将调取患者病历、用药记录、医护沟通台账,约谈主治医生及相关医护人员,同时委托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核查死亡原因与用药、诊疗流程的关联性,后续将及时向家属及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二、核心争议点:3个关键问题待核查 1. 用药告知是否合规?(最核心争议) 根据《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护人员需向患者或家属全面、清晰告知药物的名称、剂量、用途、潜在风险、替代方案,并取得书面知情同意(紧急情况除外)。家属称“未详细说明药物信息”,若核查属实,医院已违反医疗沟通基本规范,需承担相应责任。 2. 躁狂症状与药物是否有关联? 临床中,部分治疗肺炎的药物(如部分抗生素、平喘药、糖皮质激素),可能因个体差异引发精神类副作用(躁狂、焦虑、意识模糊等),尤其老年人代谢能力较弱,风险更高。第三方鉴定需重点核查:患者所用药物种类、剂量是否适配其身体状况,躁狂症状是否符合该药物的已知副作用,医护是否提前评估过此类风险。 3. 突发症状的诊疗是否及时规范? 患者凌晨突发躁狂后,医护的镇静处理、病情监测、抢救流程是否符合临床指南?是否存在“识别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的情况?这也是判定医院诊疗责任的重要依据。 三、事件背后的关键提醒:普通人住院必做3件事,规避风险 1. 主动索要“用药清单+知情同意书”:无论病情轻重,都要让医护明确告知用药细节(名称、用途、风险),拒绝“模糊化告知”,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务必看清条款,有疑问当场核实,避免后续纠纷。 2. 全程关注患者异常反应:尤其老年人、儿童或体质特殊者,住院期间若出现情绪、意识、肢体的异常变化(如躁狂、嗜睡、麻木等),立即告知医护,不要误以为是“病情正常波动”,避免延误干预。 3. 留存关键证据:住院病历、缴费凭证、用药清单、医护沟通记录(文字/录音)均需妥善留存,若发生医疗纠纷,这些是维权核心依据;纠纷发生后优先联系卫健委投诉,或申请第三方医疗鉴定,理性维权。 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医疗鉴定结果将直接决定责任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