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也太大了!成都一女子下班回家,发现自己刚灌好的香肠不见了!她很纳闷,立马查看监控,结果发现恶心一幕,一陌生男子用她家的板凳,站上去把香肠一扫而空,接着叼着烟,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女子果断选择报警! 以前都听说,过年小偷会变多,我还不信,看到这个事,我算是信了! 本来吧,女子想着最近天气好,就把香肠挂在家门口的晾晒杆上,打算晾干了过年招待亲戚。结果万万没想到,不到 24 小时,第二天早上出门一看,晒着的香肠一根没剩! 监控画面里,一名陌生男子叼着烟,慢悠悠晃到女子家门口,眼神直勾勾瞅着晒着的香肠,一点不遮掩。他先是在旁边的楼道里搬了个凳子,稳稳放在晾晒杆下方,然后踩着凳子站上去,动作熟练得吓人 —— 伸手、摘杆子,一套流程下来不到两分钟,仿佛在收拾自家的东西。 卸完杆子,男子把一整杆香肠扛在肩上,嘴里的烟还叼得稳稳的,旁若无人地往巷子深处走,溜得飞快,全程没半点慌张。 女子心里又气又委屈,当即就报了警,现在警方还在调查中。 监控把男子的样貌、动作拍得清清楚楚,找到人应该不难。更让人膈应的是他的嚣张 —— 叼着烟、熟练卸杆、旁若无人,说明他可能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觉得 “小盗窃没人会较真”。 这不是 “占小便宜”,是实打实的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可能有人觉得 “不就是点香肠,值不了几个钱”。 但法律里的盗窃可不分金额大小。要是被盗香肠的价值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比如成都地区盗窃罪立案标准一般是 1600 元),这男子还可能构成盗窃罪,面临刑事处罚。 退一步说,就算金额没到刑事标准,拘留、罚款的处罚也少不了,或许过年要在牢里过了! 对小盗窃的纵容,就是对恶行的放任。支持女子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