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河南,一位91岁老人在妻子去世后,又找了一个50岁的女友,可老人不满足于单纯的过日子,还想把亡妻名下的房子过户给新女友,结果遭到儿子们的反对,可老人觉得给谁是自己的权利,甚至还找到媒体反映了此事。儿子:这是诈骗! 据悉,王大爷的老伴五年前去世,此前生病八年都是由他悉心照料。如今独自生活的他,通过中介认识了一位50岁的女性玲玲,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王大爷觉得,玲玲是他晚年生活的重要陪伴,是他现在唯一的牵挂 可日子过着过着,问题就来了。王大爷有一套房子,产权写在亡妻名下,他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未来是留着、卖掉,还是给现在的女友,他觉得这是自己的事。三个儿子不同意,态度很强硬,直接认定父亲遇到了诈骗 那么,这套房子大爷能自己做主吗? 答案就是不能完全由大爷一个人说了算。关键不在他91岁,也不在有没有女友,而在这套房子的法律状态 这房子目前登记在亡妻名下。老伴去世后,房子不会自动变成大爷一个人的,而是进入继承范围。按照常见情况处理,这套房子通常要在配偶和子女之间共同继承。也就是说,大爷有份,但三个儿子大概率也有份 在这种前提下,有几个现实点必须分清楚 第一,大爷想把房子从亡妻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一步本身就不是他一个人签字就能办的。需要所有合法继承人同意,也就是三个儿子要配合。只要有一个不同意,过户就卡住 第二,如果房子没有完成继承分割,那它就是共有财产。共有财产的处置,尤其是赠与、转让、过户给第三人,不是某一个人拍板就能干的事 第三,大爷只能处置属于他那一份份额。哪怕他以后真想把自己的那一部分给谁,这是他的权利,孩子拦不住。但前提是先把继承关系和产权比例算清楚、落到纸面上 很多人容易混淆一点:觉得房子是夫妻的,老伴不在了,剩下的自然归另一方。现实里不是这么走的。法律更像算账,不看感情,只看产权和继承顺序 从这个事来看,最理想的状态是,子女能在父母晚年给予更多陪伴和关心,同时尊重父母的情感选择。而对于老年人来说,在处理大额财产时保持理性,提前做好法律规划,既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也能减少家庭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