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不清了!河南平顶山,男子41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之后就一直把房子给

小凡风鸣 2025-12-28 10:32:25

解释不清了!河南平顶山,男子41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之后就一直把房子给母亲和妹妹住,没想到,这一住就是几十年,现在反倒成了妹妹的房子,自己把房子租出去收房租都没有还他的意思。   可妹妹却表示这是她当初购买的。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这场跨越四十余年的房产纠纷,核心在于年代久远导致证据缺失,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信任崩塌。   涉事房屋位于平顶山老城区,是一套六十多平米的单元房,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因曾发生过意外身亡事件,当年被称为“凶宅”,房价远低于周边同类房源。   1983年,男子张某刚参加工作不久,攒下一笔积蓄,又向亲友借了部分钱,凑够1400元买下这套房。   当时张某尚未成家,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妹妹张某丽也到了适婚年龄,便主动提出让二人搬到新房居住,自己则继续在单位宿舍落脚。   那个年代,房产交易流程简陋,没有如今规范的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张某仅拿到一张手写的购房收据,署名是自己的名字,还特意交给母亲保管,想着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过分计较。   母亲在世时,兄妹二人相处和睦,从未提及房屋归属问题。   张某逢年过节会回家探望,看着母亲和妹妹在房子里生活安稳,也始终没提收回房屋的事,这套房就成了家人默认的“母亲养老、妹妹居住”的场所。   十几年前,母亲去世,房屋便由妹妹张某丽独自居住,期间她还自行出资对房屋进行了简单翻新,更换了门窗和水电线路。   直到三年前,张某退休后想收回房屋,要么自住要么出租补贴家用,兄妹间的矛盾才彻底爆发。   张某找到妹妹,说明自己的想法,却被张某丽一口拒绝。   张某丽声称,当年买房的1400元是她打工攒下的,只是因为当时她还没户口,没法以自己的名义交易,才借哥哥的名义购买,收据上写张某的名字只是走个形式。   她还表示,自己在这房子里住了四十多年,母亲也是在这里养老送终,她还花了钱翻新,这套房理应是她的。   张某对此完全不认可,反驳称当年妹妹才十几岁,根本没有稳定收入,不可能拿出1400元巨款,翻新房屋的钱只是妹妹自愿支出,不能作为占有房屋的依据。   双方争执不休,甚至闹到了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多次组织调解,都因两人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共识而告终。   纠纷的关键症结,在于年代久远导致核心证据缺失或失效。   张某原本寄希望于母亲保管的购房收据,却发现母亲去世后,收据早已不知所踪,既找不到原件,也没有复印件留存。   当年的卖房人早已去世,知情的亲友要么离世要么失忆,无法提供证言佐证购房款的实际出资人。   更棘手的是,这套老房子直到现在都没有办理正式的房产证,仅有当年的土地使用证明,上面的名字还是原房主的,无法直接证明房屋归属。   张某丽则拿出了一些间接证据,包括邻居的证言,证明自己长期在此居住,以及翻新房屋时的材料采购单据、施工记录等,试图证明自己对房屋的“实际占有和投入”。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类年代久远的房产纠纷,法院通常会结合实际占有情况、出资凭证、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   张某因无法提供购房款出资的直接证据,其主张的房屋所有权面临较大举证难度;而张某丽长期实际占有房屋,且有翻新投入的相关凭证,在举证上占据一定优势。   当地律师表示,若没有书面出资证明或明确的赠与协议,仅靠口头约定和亲属关系,很难直接认定房屋归属,最终可能会按照“实际占有并合理投入”的原则进行裁决,或建议双方协商分割权益。   这场纠纷也让兄妹二人彻底反目,原本亲密的亲情被房产利益裹挟,变得面目全非。   张某为了维权,四处寻找当年的知情者,收集间接证据,甚至不惜花费重金委托律师介入;张某丽则坚守房屋,拒绝任何协商,声称就算闹到法院也不会让步。   周边邻居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张某作为哥哥,当初主动让房,如今退休想要回房子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张某丽住了四十多年,还花了钱翻新,硬生生被赶走太委屈。   事实上,这类家庭成员间的房产纠纷,在老城区并不少见。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房产交易不规范,亲属间常出现“借名买房”“口头赠与”等情况,当时碍于亲情没有明确约定,等到多年后利益冲突爆发,才发现证据不足,维权困难。   目前,张某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并要求妹妹限期搬离。   法院已受理案件,正在梳理双方提交的证据,约谈相关证人,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张某表示,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他都会坚持维权,不是在乎房子本身,而是咽不下这口气,不想自己当年的好心,最后反倒成了别人占有房产的借口。 信源:41年前1400元买下凶宅给妹妹住,如今妹妹称房是自己的并将房屋出租-看晓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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