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一45岁男家长参加放学护岗,负责在校门口维护秩序,谁料,他刚上岗2分

每日案论 2025-12-30 18:30:08

湖南张家界,一45岁男家长参加放学护岗,负责在校门口维护秩序,谁料,他刚上岗2分钟,就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俩孩子,大的17岁,小的才读小学三年级。事后,有人员表示护学岗都是家长自愿参加,不存在强迫。 2025年12月29号傍晚,一小学门口,放学的铃声还未响起,几位穿着红马甲的家长正站在寒风中维持秩序。 说白了就是在站“护学岗”。指的就是一群人在学校门口或者周围,专门负责保护孩子们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 护学岗中最常见的就是学生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这些家长。学校会排个班表,轮到谁家,谁就抽空去值勤。 时间一般就是早上上学前,和下午放学时,主要集中在学生进校门和出校门,人最多、车最多、最乱的时候。 现如今,护学岗其实已经很常见了,没想到,这次竟出了事, 这天5点刚过,人群中发出一阵惊,一位站岗的家长毫无征兆地倒在地上,面如纸色。 现场一位目击家长回忆道:当时我正等着接孩子,突然听到有人喊‘快来人’,转头就看见他躺在地上了。 此时围观的家长越来越多,有人慌忙打电话叫救护车。 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跪地进行急救,随后将人抬上车直奔医院。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认得这位倒下的家长,说他孩子上三年级,天天都能看见他来接送娃。 然而就在深夜,噩耗还是传来。医院里,医生遗憾地向家属宣布抢救无效。 这位家长年仅45岁,生命定格在守护孩子安全的岗位上。 第二天,一则短视频在社交平台掀起不小的波澜,发布者正是猝死家长的亲人。 他在视频中写道:我哥在护学岗倒下后再没起来。留下两个没成年的孩子,大的才17岁,老二刚上三年级。 字里行间满是悲怆。 事后,校方回应:出事家长的孩子刚读三年级,学校正在全力协助家属处理后续。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更多细节,说死者刚上岗不到2分钟就倒下了,护学岗都是家长自愿参加的。 如今,关于"护学岗"的议论声渐起。 一位学生家长坦言:我们理解学校需要家长协助维持秩序,但45岁正值壮年突然猝死,实在让人心惊。 也有很多人对此忧心忡忡,有些年轻家长工作压力大,下班赶着来站岗,身体能吃得消吗? 护学岗真的是自愿的吗?不是学校要求,哪个家长愿意去站护学岗呢?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忙,护学岗本来就是学校的事。 这起悲剧以一个极端的方式,暴露了在当前家校共育实践中,权责边界模糊的深层次问题。它促使社会思考,如何能让爱心志愿活动建立在权责清晰、保障完备的基础之上,避免将本应由学校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简单转嫁给家长,让“自愿”真正回归自愿,并得到制度的妥善守护。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学校对这件事是否有责任? 《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无偿帮工关系中,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部门和学校强调“护学岗系家长自愿参加”,那这符合无偿帮工特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而且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学校需履行安全提示、急救设备配备、及时救助等义务。 工作人员称家长“站岗不到2分钟晕倒”,如果学校未配备急救设备,如AED、未安排医护人员在岗或未及时呼叫120并实施基础急救,如心肺复苏,可能构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存在班级群排班表、家委会施压记录等证据证明“自愿”实为变相强制,则可能构成管理从属关系,学校需按《民法典》第1191条承担替代责任,即使家长自身疾病是主因,仅可减轻责任而非免除。 想想这事,真是让人揪心。45岁的家长在护学岗上突然倒下,再没起来,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实在令人痛心。 护学岗本是保护孩子安全的暖心举措,可如今却成了悲剧现场,这值得我们深思。 学校说“自愿参与”,但现实中家长往往难拒绝,这种软压力也是该管管了。 更关键的是,学校有没有做好安全保障?比如急救设备是否齐全、医护人员是否在场、突发情况应对是否及时?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家长的生命安全。 护学岗不能只靠家长“用爱发电”,学校得更上心。提前排查家长健康状况、配备急救物资、培训应急技能,甚至考虑引入专业的安保力量。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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