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有律师提醒近期比较火爆的“西游团队”,建议他们采取措施避免被86版《西游记》剧组起诉。这么说确实有道理,因为他们的火爆是依托于那个版本《西游记》的服装、道具甚至背景音乐,如果是用来自娱自乐倒也没问题,关键在于他们有了收益,这就可以往商演上面靠,所以我觉得这位律师说的是对的。 只不过这个团队所作所为第一没有抹黑《西游记》,甚至还在宣传“西游文化”,如果这样就被起诉了,以后好的文化因子就不会有人去模仿传承。另外如果这个可以起诉的话,前段时间火爆的“雪饼猴”也是可以起诉的对象,包括日常很多景区装扮《西游记》里面的角色都是涉嫌侵权。 所以到最后的本质,是你希望好的文化被传承发扬,还是单纯的站在获利的角度,看到别人赚钱了,想分一杯羹。你们觉得这个团队会有法律风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