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浙江宁波,大家都在天一广场庆祝跨年,没想到,倒计时结束后大家在放气球,突然几名精神小伙对着气球放烟花,结果被民警当场控制!网友:去年那个“加特林”还没出来呢 1月1日凌晨,宁波天一广场到处都是来跨年的人,大家放飞气球,热热闹闹迎接新年。就在这时,两名小伙在人群旁边公然点燃了“加特林”烟花,烟花喷射出的火星到处飞,现场瞬间一片混乱,大家吓得纷纷躲闪。民警赶紧冲过去处置,一名小伙扔了烟花就跑,另一名当场被控制住。 更吓人的是,当时天上全是氢气球,氢气球遇到明火极易爆炸起火,而且现场人挤人,真要是出事,后果真不敢想。而且天一广场所在的海曙区属于烟花爆竹限燃区域,当地公安节前也明确提醒了不能带易燃易爆物品,这俩小伙完全是把规矩和安全当耳旁风。 事情出来后,还是有少数声音说:“大过年的,放个烟花怎么了?管得太宽!” 听了这话,我真想问:这仅仅是“放个烟花”吗? 这分明是把危险直接架在别人脖子边上!你追求刺激,别人就要承担被烫伤、受惊吓甚至出事故的风险吗? 加特林不是小呲花,它在空旷地都需小心使用,何况是肩挨肩的人群里?这不是庆祝,是极度自私和没有公德心! 他们的“快乐”,建立在全场千百人可能面临的危险之上。万一火星点燃羽绒服,万一孩子被巨响吓出问题,谁来负责? 一句“我不是故意的”能挽回吗?支持民警严格执法,对这种漠视他人安全的行为,绝不能纵容! 节日狂欢,不能丢了敬畏之心。真正的快乐,不是通过破坏规则和侵犯他人安全换来的。在公共场合,你一个轻率的举动,可能会让许多人付出惨痛代价。 社会是大家的,安全是共同的底线。守规矩,不是束缚,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保护。愿每次欢庆,都能以平安为前提,这样的快乐,才踏实,才长久。 宁波两男子在人群旁放加特林烟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