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湖北武汉,七旬张婆婆偏瘫在床,唯一的心愿,是去世后和女儿合葬,早逝

观者自强 2026-01-02 16:53:57

“太寒心了!”湖北武汉,七旬张婆婆偏瘫在床,唯一的心愿,是去世后和女儿合葬,早逝的独生女,是她心里永远的痛,谁知当初花12万买的合墓,陵园却说要签字的本人来,这手续,办不了!折腾得老人哭红了眼。 真是情理难容! 当时,张婆婆让女婿推着轮椅,颤巍巍地来到城郊的陵园,拿着购墓合同和一沓银行转账流水,这是她盼了十几年和女儿“团聚”凭证。 “同志,麻烦帮我办一下合葬手续,我年纪大了,身子也不行了,就想早点跟我闺女在一块儿。”张婆婆声音低哑,带着哀求。 陵园工作人员接过合同,扫了一眼,头都没抬就说:“这合同不是你签的字,我们只认经办人,要么让他来,要么办不了。” 张婆婆一下子急了,浑浊的眼睛里涌出泪水:“当年我闺女走得突然,我哭晕过去好几次,根本没法出门,是我侄子帮我签的字,钱都是我一分一分从养老钱里拿的!” 她掏出转账记录,上面显示着当年从她账户转出的12万购墓款,还有社区出具的委托代办证明,但工作人员只是瞥了一眼:“我们不管这些,这是规定,谁签字找谁。” 女婿忍不住辩解:“当年签合同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提醒必须本人签字?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让我们去哪儿找当年的经办人?” 工作人员不耐烦地摆摆手:“那是你们的事,跟我们没关系,要么让原签字人来变更,要么就只能重新买墓。” 这话像刀子一样扎在张婆婆心上。 她知道,当年帮忙签字的侄子,早就因为家庭矛盾断了联系,根本不可能来配合,这些年,她因为思念女儿,又受偏瘫折磨,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能和女儿合葬,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念想。 消息传到小区,邻居们都替她抱不平。 有热心邻居陪着她又跑了三趟陵园,每次都被同样的理由拒绝,有一次,陵园的一位主管私下透露:“不是我们不通融,主要是合葬的话,你们就不会再买新墓了,这中间差着好几万呢。”这话让大家瞬间明白了,非本人签字不过是借口,想多赚钱才是真的。 张婆婆越想越寒心,夜里常常对着女儿的照片流泪:“闺女啊,妈想陪你,可他们不让啊……” 无奈之下,她在律师的帮助下,把陵园告上了法庭,庭审时,陵园的律师还在辩解,说流程合规,内部规定就是谁签字谁主张权利。 但法官看完证据后,当场明确表态了,殡葬服务不能只讲规则,不讲人情和法律,张婆婆是实际出资人和逝者母亲,委托亲属代办是真实意愿,陵园当年未提醒签字注意事项,现在又以非本人签字为由拒绝,既违背合同初衷,也不符合公序良俗。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张婆婆享有该合墓的使用权,陵园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张婆婆抱着女儿的照片,失声痛哭,这一次,是委屈的释放,更是心愿得偿的欣慰。 老话说,“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母女合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更是亲属寄托哀思的重要方式,陵园作为提供殡葬服务的机构,本该兼顾规则与人文关怀,可却借着合同漏洞牟利,把老人的情感寄托当成赚钱的筹码,实在让人不齿。 感动归感动,张婆婆能维权成功,全靠她保留了完整的证据,还遇到了公正的法官,可现实中,还有多少老人会因为不懂法律、证据不足,被这样的“规定”卡住? 其实,这类纠纷完全可以提前规避。 大家在购买墓地、办理殡葬手续时,一定要注意!合同尽量本人签字,若委托他人代办,务必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委托关系,并留存好委托书、转账记录等所有凭证。签字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模糊不清的内容,要求工作人员书面说明。一旦遇到陵园故意设置陷阱、推诿扯皮的情况,别忍气吞声,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殡葬服务关乎人情冷暖,不能只算经济账,不顾道德底线,希望所有殡葬机构都能引以为戒,多些人文关怀,少些套路算计,别让逝者难安,生者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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