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西新余首例! 遛狗不拴绳致过路人被咬伤,结果行政处罚为罚款200元,

宝宝笑昱妃 2026-01-10 19:03:31

2026年江西新余首例! 遛狗不拴绳致过路人被咬伤,结果行政处罚为罚款200元,签订调解协议! 网友:法律执行不应调解,应该严格执法! 2026年1月7日下午18:00,傅某某与家人在七家山路口附近行走时,并且随身带着家中未拴绳的宠物狗,狗的个头不是太大,是一个白色的宠物狗。 1遛狗不牵绳2狗咬伤人,还耐心沟通协调,处罚大轻,这样判罚不能起到警示效果。 罚的还是太轻了!如果被咬的路人得了狂犬病咋办?那是要人命的!强烈呼吁城市禁止养犬!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还能彻底解决狗屎、狗尿污染社区环境的问题! 不能签署和解协议。因为狂犬病毒潜伏期很长,是否感染上了狂犬病毒不好确认。咬伤伤口有留下后遗症的风险。不能就怎么免责,太便宜狗人了。 除罚款和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以外,对狗主人应该处以15日以上刑事拘留,才能震慑那些违法犯罪的狗主人! 养狗人交50万保证金由第三方主管部门代管,以备用于狗咬伤后的费用及潜在的发生狂犬病后治疗的费用。 只要狗咬了人,狗主人必须永久承担被咬人的狂犬病风险!只要狗咬了人,就必须追究养狗人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致死的,就必须按间接故意杀人罪论处!只有重典治狗,百姓安全才有保障! 人打伤了还要承担刑法。狗把人咬伤了。性质更恶劣,把狗主人判刑。 调解?病毒潜伏期?精神损失?其实严肃处理一件事后大力宣传,一传十十传百,可减少许多此类型事件发生!也可减少警方的工作量! 有人建议咬人的狗要立即处死。罚多少钱无所谓,但必须处以拘留5日以上才行。否则将起不到警示作用! 还有人建议处罚太轻了,狂犬病严重危害生命安全,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罚款十万起步。狂犬病毒潜伏期30年以上,应赔偿精神损失费每年10万,共计300万元。 狗咬人,狗主罚款1000元以下,关小黑屋3~5天。 江西的朋友表示:南昌市抚河公园有许多不牵绳的狗不戴狗套,到处大小便,狗主人也不清理,对游览锻炼的市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公园环境极度的破坏。希望归那管,那个部门就应出来执法,不要消极等市民报警,还市民游客一个安全舒适美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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