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1月4日报道,山东一银行员工,利用假期嫖娼被抓,被拘10天罚5千,愣是瞒了单位整整七年。本以为这事儿烂在了肚子里,没想到七年后东窗事发,银行以严重违纪为由,直接将他开除!员工不服,但最终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早在2005年,主人公周某就进了济宁一家银行工作,还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那个年头,能在银行有个正式编制,那可是相当体面、旱涝保收的好工作,可这日子过得太顺,人就容易飘。 到了2011年,趁着放假休息,周某没管住自己,跑去嫖娼,结果被警察抓了个正着,这下可好,不仅被罚款5000块,还在局子里蹲了10天拘留。 周某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银行这种单位对员工纪律要求极严,要是让单位知道自己干了这种丢人现眼的违法事,这饭碗绝对保不住,出来之后,他愣是把嘴闭得严严实实,对这事只字不提。 上班下班一切照旧,愣是把身边的同事和领导全给蒙在鼓里,这一瞒,就是整整7年,周某自己估计都觉得,这事早就翻篇了,秘密已经烂在肚子里,神不知鬼觉。 但是哪怕过了这么久,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到了2017年,银行搞了个内部大排查,本来是专项整治员工涉嫌赌博问题的,结果拔出萝卜带出泥,意外把周某7年前那个嫖娼的处罚记录给翻了出来。 这下子,那颗埋了多年的雷算是彻底爆了。银行反应也快,立马翻出规章制度,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只要参与嫖娼,一律辞退或者开除。 而且银行2014年修订的办法里还专门补了一条,说以前没处理过的违规行为,也得按这个规定办,这些制度,当年可都是组织全员学习过的,周某心里不可能没数。 没过多久,银行那边走完程序,征求了工会意见后,直接一张辞退通知书甩给了周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周某当时就炸毛了,他不服气啊,他觉得,这都过去7年了,又是假期发生的私事,跟工作哪怕有一毛钱关系吗?凭什么现在翻旧账开除我? 2018年,周某气不过,跑去申请劳动仲裁,你别说,仲裁委还真就支持了他,觉得银行隔了7年才处理这事,时间拖太久了,理由不合理,裁决银行继续履行合同,这回轮到银行不干了,直接反手把周某告上了法院。 法院一审下来,判决那是相当干脆。法官说了几点理由:第一,银行的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定的,也告诉过员工,这制度合法有效,第二,周某嫖娼被公安处罚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确实违反了行规,第三,之所以隔了7年才处理,那是你周某刻意隐瞒,不是银行故意拖延。 再加上开除前银行也问过工会,程序上挑不出毛病,一审判决银行辞退合法。 周某哪能甘心,接着上诉,二审法院看了案卷,觉得一审判得对,维持原判,周某还是一条道走到黑,又向山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嘴里还是那套词:这是假期私事,危害不大,银行没权开除。 最后,高院一锤定音,直接把周某的申请给驳回了,高院的道理讲得很透:嫖娼这事,本身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同时也严重违反了银行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你周某明明学过规章制度,知道后果,却明知故犯,事后还刻意隐瞒了7年。 银行一旦发现,哪怕是以前的事,进行处理也是合法合规的,这事可不像民事官司那样有什么诉讼时效的说法。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评论区基本是一边倒。大伙都觉得大快人心,有人说:“别以为过了7年这事就算完了,违法乱纪的账迟早得算。” 还有人觉得:“银行毕竟是金融机构,跟钱打交道,对员工的人品要求高那是必须的,你这一瞒就是7年,说明压根就没有悔改的诚意。” 懂行的律师也出来普法了,说嫖娼这事儿可不光是私德有亏,那是实打实的行政违法,只要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毛病,哪怕你是在假期干的,哪怕你瞒了好几年才被发现,单位依规把你开了,法律也是支持的。 说到底,周某这全是咎由自取,本来有着让人羡慕的稳定工作,非要为了那点刺激去触碰底线,犯了错还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 这事也给咱们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做人做事得心里有杆秤,守住底线,别碰违法乱纪的事,不然的话,不管你藏得多深,不管过了多少年,该你买的单,最后还得你自己掏腰包。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