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名清朝刽子手的老婆,正在自家门口晒三个骷髅头,那些被砍下来的脑袋无人问领,

老徐说历史嘚世界 2026-01-13 12:30:01

她是一名清朝刽子手的老婆,正在自家门口晒三个骷髅头,那些被砍下来的脑袋无人问领,就会被刽子手带回到自己的家中,这些脑袋就会交由他的老婆处理。 这一户人家住在顺天府菜市口外的西侧胡同。男人姓李,是刑部直属刀斧班里的正式差役,平日里除了押解死囚,就是在法场处决。 女人出嫁前姓姚,娘家是做皮货的,小户出身,因嫁给李家,遭亲族断绝来往,成婚之日连陪嫁的婢女都被赶出门外。 菜市口法场每年秋后行刑最密,一年中要处理的头颅少则三十,多则百余。官府只规定行刑之后不得遗尸街头,但若家属无力赎回遗体,一应事务无人过问。 死囚的身体一般可草草掩埋,头颅却不同。京中讲究,若家属事后前来求认,头颅必须完好,否则视为“不得全骨”,对亡者不敬,轻则责难,重则祭祖不灵。 刽子手李某便常把这些头颅带回家里,由姚氏处理。 姚氏每日清晨,先在小院煮上一大锅热水,将头骨浸泡,再用钝刀剥离残肉。夜间挂在门框上晾晒,次日再入缸封灰。 有一次,一位来自通州的老人跪在门口,说是要赎自己孙子的头骨。姚氏未言语,取出一布袋,将缸中白骨一颗颗倒出,依着面形让老人自己辨认。 等到对方颤巍巍认出,姚氏才收下一两二钱白银。 最可怕的,不是杀人,而是看惯了死人还能面无表情。姚氏起初做这些时常作呕,见血发抖。过了两年,她已能在剔头骨时边嚼干粮边骂狗。 邻人不敢与李家交往,街坊口称其“阴家”。但每到法场执行之日,总有不敢露面的亲属偷偷往李家窗台上塞银子,求他们保留完整头骨,留待辨认。 嘉庆八年,有一名叫孙德贵的囚犯因杀官被判凌迟处死。此刑需百余刀慢割,临刑时法场围观者无数。执行结束,孙氏尸骨被收进一麻袋,头颅则由李某带回。 姚氏照例剥皮去肉,数日后,一陌生青年来到门口,称自己是孙氏之弟,求头骨一看。姚氏默默取出,青年跪地连叩三下,递上一锭银元宝,转身离去。 数月后,李某在外饮酒归家,带回一封书信。原来那青年是县令之子,特地托人相谢,说若非李家保留遗骨,其兄不得入祖坟。 信中还写道一句古语:“人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姚氏读毕,没说话,只把信纸叠好,放入灶中烧了。 这一年,刽子手李某手中刀口卷了刃,衙门拨新刀一柄。姚氏望着新刀进屋时沾着的血水,一时没忍住,吐了满地。她转身进屋,换了身衣裳,又去门口翻出两个早前未认领的头骨,一刀砍裂,丢入火盆。 她说,那些没人认的,留着也只是堆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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