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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冤?”浙江杭州,女子买了一车位停宝马,可隔壁奥迪车主说:车门被女子刮了。

“到底谁冤?”浙江杭州,女子买了一车位停宝马,可隔壁奥迪车主说:车门被女子刮了。女子不认,因为对方没拿出证据,谁料,奥迪车主在车位中间装了2根金属立柱,女子停车、下车只能侧身往出挤,几次找奥迪车主协商,对方就不露面,并提出三点要求:让女子道歉、赔偿500元,保证不再撞他车,否则,不拆立柱。这下,女子熬不住了……

事情要从今年3月底说起,物业突然找到徐女士,说隔壁奥迪车主投诉,她的宝马车开门剐蹭到了对方车门,留下了不少点状印痕。

徐女士当下就觉得不对劲,特意跑去车库比对,自己的宝马SUV车门偏高,可奥迪车上的痕迹都在车门下方,高度根本对不上,怎么看都不可能是自己碰的。

她心里虽憋屈,但也想着好好解决,跟对方主动提出可以做专业鉴定,要是自己的责任,鉴定费自己全部承担。

为此,她还特意让在外地工作的老公提前回来协商。

可对奥迪车主根不配合,约好的沟通时间一次次爽约,更过分的是,4月初徐女士上班时,还被对方夫妻俩拦在车库,折腾了一上午耽误工作,民警赶来调解,也因为没有实质证据,最终没谈出结果。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搁置了,可接下来对方的做法让徐女士彻底傻眼。

4月13日她下班回家,发现两个车位中间,赫然被装了两根金属立柱。

这柱子位置刁钻,正好对着她驾驶室的前后车门,她正常停车,一开车门就会撞在柱子上,为了不磕碰车门,她只能开一条小缝,只能侧着身子勉强挤进挤出。

她试着把车往车位最里侧停,车门又会碰到另一根柱子,而她车位另一边就是水泥柱和消防栓,根本没多余空间调整,停车、上下车成了大难题,稍不注意还会磕到车、碰到人。

徐女士又气又无奈,找物业、找社区、打市长热线,甚至再次报警,可对方态度强硬,坚决不拆柱子。

奥迪车主还提出三个要求,第一,要求徐女士道歉,第二,赔偿500元,第三,徐女士要保证不再撞到他们的车。只有三条都做到,才会拆除隔离柱。

最终,所有调解全都以失败告终。

看着这两根碍事的柱子,徐女士心里满是憋屈和无奈。

这事的矛盾焦点是,奥迪车主没监控、没鉴定等实锤证据,仅凭车门印痕,就认定是隔壁宝马车主开车门碰的,要求对方道歉赔钱,宝马车主不认可,双方就剐蹭责任到底是谁的争执不下。

有人说,很明显奥迪这些损伤就是隔壁车弄的,同一高度一条线就是长期形成的!柱子装到人家自己车位内没毛病,没成想一装你就开不来车了,说明什么,你长期把门开到人家车位内,再说右边还有这么宽都停不来,说明技术是真的不怎么样。

也有人说,宝马开门试过了,高低位置不一样,而且也多次约奥迪车主来谈,有理的话为什么不出面??奥迪车主没任何证据,又不与对方接触,直接安地桩?地桩在自己右侧,反正没啥影响是吧?

那么,奥迪车主私自在公共车位分界处加装金属立柱,阻碍邻居正常停车用车,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两个相邻车位都是业主合法购买的私人车位,双方都有正常停车、开关车门、上下车的合法使用权。

奥迪车主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车辆造成磕碰,还私自加装金属立柱,严重限制了宝马车主停车、开门和日常进出,已经实实在在妨碍了邻居正常使用车位。

私自装桩阻碍他人正常用车,不符合邻里相处的法律原则,属于侵权行为,依法必须拆除立柱、消除使用妨碍。

另外,奥迪车主一口咬定是隔壁宝马开车门碰坏车漆,就必须拿出完整有效的证据,比如清晰监控、专业鉴定报告等。

现在车库没有对应监控,也没有权威鉴定结果,从头到尾都拿不出实锤证据。

仅凭主观猜测就让对方赔钱道歉,于法无据。

就算走调解或是起诉流程,没有证据支撑的诉求,都不会被认可和支持。对方完全可以拒绝无依据的赔偿要求。

最后,邻里之间本就该互相体谅,就算有矛盾,也该走合理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