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饶人处且饶人”据媒体5月13日报道,九岁的男孩在小区里玩耍,瞧见小区楼下停着一辆自行车,一时兴起就骑走了。这孩子的奶奶眼尖,瞅着这辆车不像自家的,立马把孙子叫住,让他赶紧把车送回去。小男孩听话照办,把车放回了原处,自己屁颠屁颠回家了。
本以为这事儿就算翻篇了,结果当晚女孩家人就找上了门。
两家人吵了一架,报了警,警察来了也没调解出个结果。到这一步,还是邻里之间常见的扯皮,谁也没想到后面会演变成一场“网暴”。
女孩家长刘某接下来的操作,让整件事彻底变了味。
他在朋友圈、小区业主群里连发好几条,管9岁的男孩叫“小偷”“偷儿”,骂人家“猪狗不如”“上梁不正下梁歪”,还放话说“我会让学校的人都认识你这个小偷”。更过分的是,他把男孩家的门牌号也挂了出来。
这话说得多狠啊,一个9岁的孩子哪扛得住。
男孩在小区里被人指指点点,在学校可能被同学用异样的眼光看。就因为骑了一次别人的车,被贴上了“小偷”的标签,还要被闹到全校都知道。这还是孩子的错吗?这是大人在拿孩子撒气。
男孩家人忍无可忍,把刘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的判决结果,让很多人直呼“解气”。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必须立即删除所有辱骂内容,在朋友圈、业主群、短视频平台公开道歉,还要赔偿男孩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外加5000元律师费。
这笔账算下来,刘某要掏7000块钱。
很多人不理解:孩子有错在先啊,骂几句怎么就赔钱了?法院的判决书写得明明白白:男孩确实不对,但他才9岁,认知不成熟。刘某作为成年人,可以批评教育,但得注意方式方法。公开辱骂、威胁闹到学校,还曝光人家门牌号,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批评”的范畴。
说白了,9岁的孩子,法律上连“小偷”的边都够不着。
我们国家的刑事责任年龄最低是12周岁。9岁的孩子“不问自拿”,当然不对,需要家长管教。但这跟成年人偷窃完全是两码事。给他贴上“小偷”的标签,在几百人的群里公开处刑,这不是教育,这是毁人。
这件事给所有成年人提了个醒:微信群和朋友圈,真不是法外之地。
骂人的话,一旦发出去就收不回来了。网络传播的速度有多快,伤害就有多大。一个9岁的孩子,可能因为这顿骂,好几年都抬不起头。法院这次判刘某赔钱,就是在划红线:成年人,要学会为自己的嘴买单。
如果女孩家人当时换种方式处理,结局会完全不同。
发现车被骑走了,找到男孩家,跟家长沟通,让孩子道个歉,说清楚以后不能再这样。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一码归一码,把事说开了,邻里之间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
这件事传开后,网友们吵翻了天。
有人说男孩确实做错了,家长该好好管管。但更多的人在说:孩子犯错可以教育,不能网暴。把9岁的孩子挂在网上示众,让他成为全小区的靶子,这不是在解决问题,是在制造更大的问题。
最高法的案例库把这个案子收录了,说明法院的态度很明确。
未成年人犯错,可以批评,不能侮辱。保护孩子的名誉,不是纵容孩子的错误。教育不是羞辱,批评不是网暴。刘某那句“我会让学校的人都认识你”,听着像是气话,实际上已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上。
这次男孩家人没忍气吞声,赢了官司。
不是因为不认孩子的错,是因为他们清楚:孩子再错,也不该被当众扒光衣服游街。用法律维护孩子的名誉,这本身就是在给孩子上一堂比“骑错车”更重要的课。
信息来源:综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大河报、上观新闻2026年5月12日至1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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