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男子赚大钱后抛妻弃子,打通法院关系欲离婚,开庭前夜与小三喝酒庆祝,不料饮酒过量身

男子赚大钱后抛妻弃子,打通法院关系欲离婚,开庭前夜与小三喝酒庆祝,不料饮酒过量身亡。因父母已故,全部财产依法由原配及孩子继承。

这事儿说出来,真让人觉得老天爷有时候比电视剧编剧还会安排剧情。

这个男人姓赵,老家在湖南一个小县城。早年间穷得叮当响,跟妻子刘秀梅结婚的时候,连酒席都是借的钱。刘秀梅没有嫌弃他,跟着他吃了十年苦,白天去超市打工,晚上回来还要照顾孩子、做家务。赵某后来走狗屎运,在广东那边做建材生意发了财,开上了奔驰,住上了别墅,手底下几十号人。钱是有了,人心却变了。他开始嫌弃刘秀梅“土”,带不出去,嫌她不会打扮,说话嗓门大。在老家县城买了套房子给刘秀梅母子住,自己常年待在广东,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刘秀梅一开始还以为他生意忙,后来从老乡嘴里听到风言风语,说他在外面养了个年轻女人,二十出头,浓妆艳抹,管他叫“老公”。刘秀梅去质问,赵某倒也干脆,直接甩了一句:“咱俩离婚吧,孩子归你,我给你一百万,以后别来找我。”一百万,对他来说不过是一辆车的钱,可他觉得已经够大方了。

刘秀梅不答应。她不是贪钱,是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可赵某铁了心,不但请了当地最好的律师,还托关系、送礼物,“打通”了法院的某些关节。据说他给某位庭长送了两瓶茅台外加一个厚信封,对方拍着胸脯说“包在我身上”。开庭日期定在了5月20号,这个日子选得够讽刺的,别人秀恩爱,他要拆家。

开庭前一天晚上,赵某心情好得不得了,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恢复“自由身”了。他带着小三去了一家高档餐厅,点了一桌子菜,开了一瓶两千多的洋酒。两人推杯换盏,赵某越喝越上头,搂着小三说:“明天一判,咱俩就名正言顺了。”小三也笑盈盈地敬他酒,一杯接一杯。赵某本来就有高血压,平时也喝酒,可那天心情太放松了,喝得又急又多。夜里十一点多,小三把他送回租住的公寓,赵某倒在床上就睡过去了。凌晨两点,小三听见他呼吸声不对劲,喘气像拉风箱一样,推也推不醒,这才慌了神,打了120。急救人员赶到的时候,赵某已经没了呼吸,初步判断是酒精中毒引发的心脑血管意外,人就这么走了。

消息传回老家,刘秀梅愣了半天,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那个她恨得咬牙切齿的男人,那个要甩掉她的男人,连法庭都没上就倒在了小三的床上。更讽刺的是,赵某的父母早几年就过世了,他是独生子,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剩下妻子刘秀梅和他们的未成年儿子。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刘秀梅和儿子各得一半。赵某名下的三套房产、两辆豪车、银行存款和公司股份,加起来至少值两千多万,全归了原配和孩子。

小三那边呢?据说那天晚上她吓得连夜搬了家,后来还托人来找刘秀梅,想要一笔“补偿费”,理由是“她跟赵某在一起好几年,付出了青春”。刘秀梅的律师一句话就给怼了回去:“法律上没有事实婚姻,赵某的婚外情不受法律保护,她没有资格主张任何权利。”小三一分钱也没拿到,连赵某生前给她买的那只钻戒,因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也被刘秀梅起诉要了回去。

这事儿在本地传开以后,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说赵某活该,抛弃糟糠之妻,老天都看不过眼。有人说刘秀梅命好,男人死了反而发了财。可谁又知道刘秀梅心里的苦?她后来跟闺蜜说过一句话:“我宁愿没这笔钱,换他活着回来好好过日子。”可日子回不去了。

这桩事像一盆冷水浇在那些“发达了就换老婆”的男人头上。你以为打通了法院的关系就能万事大吉?你算计得了活人,算计不了无常。你在酒桌上庆祝自己即将甩掉发妻的时候,死神也在旁边看着你举杯。最终法律还是站在了老实人这边——不管你怎么钻营,怎么送礼,一旦你咽了气,财产还是老老实实回到法定继承人的口袋里。那些所谓的“关系”,在你死后一文不值。至于那个小三,她以为自己傍上了大款,实则赔了青春又折了名声,最后连个名分都没捞着。

说到底,这世上有些账,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你欠下的良心债,可能不是用法律来还,而是用命来还。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