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2024年9月,河南郑州丁女士签下三年租房合约用于陪读,签约时房东未告知任何居住

2024年9月,河南郑州丁女士签下三年租房合约用于陪读,签约时房东未告知任何居住禁忌。
次年3月,房东发现丁女士怀孕,以“借死不借生”的民俗忌讳,禁止其在屋内坐月子,逼迫她孕期搬离。
丁女士体谅风俗,挺着孕肚耗时两月找到新房。

不料房东反以租期未满、未提前书面退租为由,认定丁女士违约,拒不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
律师明确,民俗无法律效力,房东单方赶人属于违约,无权扣取费用,该事件也暴露了租房市场诸多乱象。

这起租房纠纷荒唐又双标,赤裸裸揭露了部分房东的利己双标心态:签约时闭口不提特殊风俗,事后拿民俗强行毁约,还倒打一耙克扣租客钱财,完全是仗着强势地位肆意欺负人。

丁女士合规签约、按时交租,事先无人告知租房禁忌,得知房东忌讳后,还主动体谅民俗、挺着孕肚辛苦找房搬家,已经做到仁至义尽。
反观房东,签约时刻意隐瞒要求,属于事前失职;事后以虚无缥缈的封建风俗逼迫租客搬离,强行终止合约,是妥妥的单方违约。

最离谱的是房东颠倒黑白的追责逻辑。
明明是自己因迷信率先毁约,却倒打一耙,拿“租期未满、未提前通知”当借口扣押金、扣剩余房租,把自己的无理要求,变成租客的违约责任,既不讲情理,更不守法律。

民俗是私人讲究,绝非维权工具,更不能凌驾于法律和合同之上。
法律没有租房禁止坐月子的规定,合同也无相关条款,房东的迷信忌讳,不该由租客买单。

租房市场不能任由风俗乱象横行,更不能让房东随意违约、反向追责。
所有特殊要求必须签约前置、白纸黑字落地,口头禁忌无效,事后追责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