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解气了!男子酒后3次骚扰2名女童,被女童父亲推倒受伤,反索赔36万,法院:正当防卫,一分不赔
深夜,零点刚过。两个11岁的女孩站在街边路口等家人来接。一个喝了酒的男人走过来,开口就问她俩去不去喝酒、唱歌。女孩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男人没停,继续言语骚扰。女孩躲进街边门市,男人暂时走了。
仅隔几分钟,他又出现在小区快递柜旁。这次不只是说话,直接伸手触碰了其中一个女孩。女孩的姑姑刘某丙赶来和他争吵,男人威胁要喊人来打她。路过行人看不下去,问需不需要护送女孩回家,男人这才悻悻离开,走进小区。刘某丙打电话给弟弟刘某甲:下楼接孩子,那个人还在附近。
零点二十八分,男人在小区内部道路再次出现,继续纠缠三个女性。刘某丙伸手挡。刘某甲冲下楼,看见那个男人正围着自己女儿和外甥女不放。他上去扇了他一巴掌,推了一下。男人还手,两人扭打,刘某甲把他推倒在地。然后自己掏出手机,报警。
这就是整个事件的完整经过。
男人后来去做了鉴定,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但法院查明,这个伤是旧伤和新伤叠加造成的,各占一半原因。然后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甲赔偿36万元。
他大概是这么想的:我被打了,我有伤,伤情鉴定九级,你是打我的人,你得赔我钱。这是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逻辑。
法院的判决书用了一万多字,把这个逻辑彻底推翻。
首先,你骚扰在先。深夜,在无人街道、快递柜旁、小区内部道路三个不同地点,三次主动纠缠、骚扰两个11岁女童,从言语骚扰到伸手触碰再到扬言威胁,行为持续升级。这是不法侵害,不是普通搭讪。
其次,他打你是为了制止你。一个父亲冲下楼,看见自己女儿被人纠缠了将近十分钟,你说他应该怎么做?站着讲道理?法院说得很直白:在当时的情境下,苛求刘某甲通过言语来制止,显然不符合常情常理。他扇你一巴掌推你一下,是把你从女孩身边驱离,而不是追着你打。你倒地之后,他立刻停手报警。
最关键的一句判词写在一审判决书里:张某文对刘某乙三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且不断升级,刘某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且未超过必要限度。
二审维持原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分不赔。
这个案子被收入人民法院案例库作为参考案例,意味着以后类似的案件,法官可以引用这个判例。一个父亲保护自己孩子的本能反应,被法律正式认可为正当防卫。不是调解、不是互相赔偿、不是两边都有错各打五十大板,而是明确告诉那个骚扰者:你的伤,是你自己造成的。你骚扰在先,你被打在后,法律不保护一个深夜纠缠别人的人。
那个被骚扰的女孩现在应该已经上初中了。她大概不会知道,她爸爸那一巴掌,不仅保护了她,还给全国所有遇到类似情况的家长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答案。
如果你是他,冲下楼看见孩子在被人纠缠,你会怎么做?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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