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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痛了!河南,男子养禁养烈犬拴在窑洞,84岁母亲喂食时犬只挣脱,2岁女童被咬身亡

太痛了!河南,男子养禁养烈犬拴在窑洞,84岁母亲喂食时犬只挣脱,2岁女童被咬身亡,判三缓四

这起悲剧发生在河南汝州,判决书近日公布。案件传开后很快就引发了全网痛心与争议,无数网友看完久久说不出话,一条被铁链拴住的捷克狼犬,一个84岁的老人,一个2岁的女童,三个原本不会交集的人,在一个下午被串联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惨剧。

毛某义弄到那条捷克狼犬的时候,大概觉得自己能管住它。

2025年3月,他把狗带回家,养在窑洞里。窑洞没有隔离措施,唯一的防护是一条铁链。捷克狼犬,捷克狼犬是狼与狗杂交的后代,体型大、攻击性强,在河南属于禁养犬种。这些他都知道。

铁链后来松了。不是一次,是多次。狗挣开过好几回,每次挣开他都重新拴上。重新拴上,没有换更粗的链子,没有加固围栏,没有把狗转移,只是重新拴上。

2025年12月4日,毛某义出门了。他84岁的母亲去窑洞喂狗。老人推开窑洞的门,那条狗又挣脱了铁链。她拦不住,喊不住,追不上,狗冲了出去。

外面,一个2岁的女童正在玩耍。

等一切停下来的时候,女童已经没了。

案发后,那条狗被无公害处理。毛某义赔了25万,取得了家属谅解。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三缓四。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违反缓刑规定,他一天牢都不用坐。

评论区吵翻了。有人说一条2岁孩子的命,25万加一个缓刑就抵了?有人说他赔了钱、家属也谅解了,法律上已经是从宽处理的完整链条。这两种声音撞在一起,谁都说服不了谁,因为它们在用两套不同的标准算同一笔账。法律算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后果,事发后赔偿到位,取得谅解,适用缓刑。旁观者算的是另一笔账:禁养的烈性犬,多次挣脱铁链,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这一条链子上的三个环节,禁养犬、多次挣脱、最终咬亡了幼童,每一个都写着本可以避免。

而那个2岁女童的家人,拿了25万赔偿,签了谅解书,换回的是一个再也回不来的孩子。

毛某义在缓刑期间可以正常生活。那条窑洞里的铁链还在不在,没人知道。

一条命,三年有期徒刑,缓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