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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奔现本来是件充满期待的事,可河北承德这位 95 后医学硕士怎么也没想到,一场

网恋奔现本来是件充满期待的事,可河北承德这位 95 后医学硕士怎么也没想到,一场看似你情我愿的车内约会,最后不仅让他在看守所待了整整 11 个月,还背上了强奸罪的罪名,而女方那前后 11 次笔录、5 次惊天改口,更是把整件事变成了一场全网围观的荒诞罗生门。

两人 2024 年 10 月在网上认识,聊了三个多月感觉不错,2025 年 1 月 26 日王明回承德过年,两人约好第一次见面。

晚上九点多王明开车接上刘丽,把车开到一个僻静的停车场,两人坐到后排聊天,很快就开始搂抱亲吻,刘丽还主动为他做了两次口部亲密行为。之后王明下车去药店买了避孕套,提出带刘丽去附近酒店,被刘丽明确拒绝了,可他还是在车里和刘丽发生了性关系。

谁也没想到,事情结束后刘丽当场就报了警,说自己被王明强奸了。第二天王明就被刑事拘留,十多天后被正式逮捕,这一关就是 11 个月。王明从头到尾都坚称自己是冤枉的,他觉得两人之前那么亲密,女方还主动做了那些事,怎么可能是强奸,他以为刘丽只是因为没戴套的事生气吵架,闹一闹就过去了。

这种想法其实在很多男性心里都普遍存在,他们总觉得只要女方之前有过亲密接触,哪怕后面说不愿意,也只是半推半就、欲擒故纵,买了避孕套更是等于双方达成了默契。可他们根本不知道,现在法律对性同意的认定早就变了,采用的是 “肯定性同意” 原则,只有明确的 “是” 才是同意,沉默、不反抗、之前的任何亲密行为,都不能等同于同意发生性关系。

为了救儿子,王明的母亲急得团团转,她听说只要取得被害人谅解,就能给儿子办取保候审,甚至可能不用判刑。于是她多次上门给刘丽及其家人赔礼道歉,最后凑了 30 万现金给了刘丽,刘丽当天就签署了刑事谅解书。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从拿到 30 万那天起,刘丽在接下来的四个月里,先后 5 次到公安机关改口供,坚称自己和王明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她的理由换了一个又一个,一会儿说当初报警是因为觉得没戴套不卫生,情绪太激动了;一会儿说对王明印象不错,想和他发展成情侣,不想让他坐牢;一会儿又说事后两人吵架,自己一时冲动才报的警,冷静下来想清楚了确实是自愿的。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王明会被无罪释放的时候,2025 年 7 月,刘丽突然又彻底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所有说法,重新回到了最初的强奸指控。她给出的理由更是让人瞠目结舌,说自己之前不懂法律,误以为签署了谅解书就等于承认发生关系是自愿的,现在才搞清楚谅解和自愿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要说出真相。

这种反复无常的操作,别说王明一家接受不了,就连很多网友都看懵了。30 万拿到手了,谅解书签了,五次改口说自愿,最后又用 “不懂法” 当借口翻供,怎么看都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闹剧。可仔细想想,这背后其实暴露了很多普通人对法律的严重无知,尤其是对公诉案件和谅解书的法律效力,几乎是一窍不通。

很多人都以为,刑事案件只要被害人不追究了,就能私了撤案,尤其是强奸这种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只要女方改口说自愿,男方就能没事。可实际上,强奸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属于国家公诉案件,追诉权在检察院和法院手里,被害人根本没有权利决定撤案或者不追究。谅解书只能作为法院从轻量刑的情节,最多能让刑期短一点,或者争取到缓刑,绝对不可能改变强奸罪的定性。

也就是说,王明母亲花的这 30 万,买的不是儿子的无罪释放,只是一个可能轻一点的判决。而刘丽显然也不懂这个道理,她以为收了钱签了谅解书,就必须说自己是自愿的,否则就是违约,可后来发现根本撤不了案,还可能因为做伪证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只能用 “把谅解书当成自愿” 这个理由来给自己开脱,毕竟如果承认是收了钱才改口,那就是伪证罪,是要坐牢的。

一审法院之所以在女方多次改口的情况下,仍然认定王明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不是只听女方的一面之词,而是结合了大量的客观证据。

当然,这个案子里男方也确实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他一个硕士,本来前途光明,就因为一次冲动的奔现,不仅在看守所待了 11 个月,还背上了强奸罪的前科,这辈子都毁了。可这也不能怪别人,只能怪他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尊重女方的意愿,误以为亲密行为就是通行证,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目前这个案子的二审已经在 2026 年 3 月 30 日开庭审理,至今还没有宣判。不管二审结果如何,这个案件都已经给所有网恋奔现的人敲响了警钟。

亲密关系里没有 “默认同意”,也没有 “顺水推舟”,每一步都需要对方明确的、自愿的同意,任何越过边界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的红线。

同时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多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要像这个女方一样,连谅解书和自愿的区别都搞不清楚,最后不仅害了别人,也把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