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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广东东莞,一对情侣合伙犯下杀人案,男方周兴安被判死刑,而同案女友吴艳辉

2004年广东东莞,一对情侣合伙犯下杀人案,男方周兴安被判死刑,而同案女友吴艳辉眼看也要赴死,却因为关押查证时查出怀有身孕,按法律不能判死刑,改判成无期徒刑......
死刑女犯改判无期,只因为怀孕,同案男友被执行死刑
 
2004年广东东莞,那时候满大街都是外地来打工的,好多人挤在一块合租,图个省钱,吴艳辉和周兴安是一对,都是湖南来的农村年轻人,在东莞打工,租了个小房子,跟一个叫刘瑞清的女的一块住。
 
俩人赚的不多,看着刘瑞清手里有几万块积蓄,就动了歪心思,吴艳辉装生病喊刘瑞清过来帮忙,周兴安躲在门后面,刘瑞清一进来就动手了,杀了人之后,他俩把尸体分解了,还用高压锅煮了,冲去下水道,拿了刘瑞清的钱就跑了。
 
没跑多久,俩人就被警察抓住了,法院一审判,两个人都是死刑,本来这案子就结了,结果羁押的时候体检,查出来吴艳辉怀孕了。
 
这个孩子是她跟周兴安在作案之前怀上的,按照法律规定,怀孕的妇女不能判死刑,所以法院就把吴艳辉的死刑改判成了无期徒刑,周兴安没有任何从轻的理由,很快就被执行了死刑。
 
有人说这法律不公平,杀了人还能活,其实法律不是偏袒吴艳辉,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因为妈妈犯了罪,就让孩子跟着一起死,这就是法律留的人道主义底线。
 
吴艳辉在监狱里,后来从无期改了有期徒刑,算下来要是好好改造,五十多岁能出来,她的孩子生下来之后,被吴艳辉老家的母亲接走了,吴艳辉这辈子,隔着铁墙看着孩子长大,自己只能蹲在监狱里熬日子,哪一天出去都不一定,就算出去了,孩子也未必认她。
 
这案子放到现在,还有人讨论,说到底还是当时那俩人穷糊涂了,放着好好的工不打,非要抢别人的钱,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周兴安为了几万块钱丢了命,吴艳辉靠着肚子里的孩子保住命,可一辈子都困在监狱里,哪一天是头都不知道,真应了那句老话,人不能走歪路,走歪了,怎么都回不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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