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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女子花220万买下一辆奔驰大G,当初买车的时候,4S店承诺赠送贴膜、车

浙江义乌,女子花220万买下一辆奔驰大G,当初买车的时候,4S店承诺赠送贴膜、车衣、脚垫这些配套礼品。可等她上门贴膜的时候,店员就开始劝说:赠送的只是普通车膜,大G这种豪车档次高,建议额外加钱贴品质更好的膜。女子没松口,执意只用店里赠送的普通膜。不料,等贴膜结束取车时,女子发现车上多出不少划痕。女子认定店员是因为自己不愿加价,心里不舒服故意划车泄愤;店家却不肯承认,一口咬定只是施工时不小心划伤。女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直接选择报警处理。

据报道,不久前,李女士刚提了价值220万的奔驰大G,买车时4s店赠送了贴膜、车衣、脚垫等配套福利。

提车之后李女士便按照约定时间,把车开到门店里进行贴膜施工。

进店之后,贴膜工作人员就不停向李女士推销升级套餐,还一口咬定大G这种豪车不能贴基础款膜,得加价换品质更好的车膜才适配车辆。

李女士心里自有打算,只想用购车赠送的基础贴膜,几次直白拒绝了店员的推销提议,没松口加一分钱升级项目。

当初店员承诺两小时就能完成贴膜作业,李女士按时到店取车,简单查看过后就把车开走了。

等到隔天用车的时候,她降下车窗玻璃,一眼就看出车窗边框、胶条位置有好几道明显划痕,细看痕迹能确定是刀具剐蹭出来的破损痕迹。

新车还没好好开几天,就多出人为划痕,李女士心里又气又纳闷,仔细回想整个过程,只有拒绝升级车膜这件事和店员产生分歧,因此怀疑是工作人员心生不满,故意用刀划伤车子发泄情绪。

带着疑问李女士回到4S店讨要说法,面对车主提出的质疑,门店工作人员并不认可故意划车这一说法。

门店给出答复,升级车膜本身就属于自愿消费项目,从来没有强制要求车主加价,不存在因为拒绝推销就刻意损坏车辆的情况。

至于车上出现的划痕,只能归类为贴膜施工过程里难以避免的操作失误,师傅裁剪车膜、刮边的时候,偶尔会不小心剐蹭到车窗配件,属于施工里的小问题。

一边笃定对方故意划车,一边坚称只是操作疏忽,双方各说各的道理,几番沟通下来始终谈不拢。

新车受损、责任没法界定,私下协商这条路彻底走不通,李女士不愿就此作罢,直接选择拨打报警电话,让警方介入调查这件事。

后续警方会对划痕痕迹做专业检测,结合门店监控录像还原贴膜全过程,依靠科学鉴定判断划痕到底是施工失误,还是人为故意划伤,最终按照鉴定结果划分责任、敲定后续处理方案。

其实整件事说大不大,却戳中不少车主的共同顾虑。

买车配套服务里,门店推销升级配件是很常见的情况,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消费的权利,愿意升级也好、选择基础服务也罢,都该被商家尊重,不能因为客户不消费就带着情绪对待车辆。

反观服务行业也该守住职业底线,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推销归推销,不能把消费意愿和服务态度捆绑,更不能做出损坏客户财物的出格举动。

换个角度来说,车主遇到车辆受损的情况,没有冲动争吵闹事,而是选择报警、走正规渠道维权,也是理智处理问题的表现。

生活里遇到消费纠纷,争执扯皮解决不了问题,依靠规则、借助官方途径理清事实,才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也希望这件事能给不少商家提个醒,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善待每一位顾客、做好本职服务,才能积攒口碑留住客源。

也提醒各位车主,车辆交付时仔细检查车况,留存监控、聊天记录等凭证,万一出现问题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让消费环境变得更公平舒心。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里李女士把车交给4S店贴膜,门店有义务妥善保管车辆,车辆在店内出现划痕,4S店没法证实划痕不是店内操作导致,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查实是店员因推销被拒故意划车,门店同样要担责赔偿修车费用,警方也可进一步查实行为性质,车主合理维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