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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遭高三学生殴打并被辱骂亡母,谁知报警求助后,对方竟变本加厉,勾结社会青

17岁少年遭高三学生殴打并被辱骂亡母,谁知报警求助后,对方竟变本加厉,勾结社会青年伪造执法人员身份将其骗出再下狠手。这两人最终被分别处以12天和7天的拘留。

运城17岁男生小雷的遭遇,确实让人窝火。先是被高三学生王某堵在家门口打,对方嘴里还不干不净,拿人家过世的母亲发泄。

小雷选择报警,完全正当。可后续的发展出乎意料,王某得知报警后,找了24岁的社会青年张某,居然冒充警察把小雷骗出门,接着又是一顿殴打,甚至逼着孩子下跪喊爸爸,旁边还拿着手机拍。

结果出来,王某拘12天,张某拘7天。这结果一出来,大家觉得不解气,真不是没道理。

事情的关键,卡在张某的那“7天”上。普通人看到“冒充警察骗人出门殴打”,第一反应就是性质恶劣。

按相关法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拘留起步就是10到15天;冒充军警的还要从重。但处罚决定里,张某按“情节较轻”处理,只拘了7天。

大家心里的疙瘩在于:都敢冒充警察上门骗人施暴了,这怎么还能算“情节较轻”?这就造成了公众常识与处罚结果之间的巨大落差。

再看王某,两次动手加上逼迫下跪录像,定了个寻衅滋事拘12天。单看治安处罚,12天已经属于较重档次。

但大家心里过不去的坎是,逼人下跪叫爸爸这种践踏人格的侮辱,区区十来天拘留,真能抵消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吗?

不过,生气归生气,咱们得理清逻辑。别以为拘留几天这事就画句号了,法律留给受害者的后手多着呢。

目前医院给出的诊断是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鼻骨骨折,这只是初步诊断。最核心的伤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这才是决定事件走向的关键筹码。

只要鉴定结果达到轻伤及以上,这案子就不是治安处罚能兜住的了,直接转刑事立案,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甚至侮辱罪,哪一项都能让他们留下伴随终身的案底。

就算伤情鉴定暂时没到刑事标准,赵先生也绝不能咽下这口气。治安处罚是公家划的底线,民事索赔才是受害者手里最硬的刀。

逼人下跪拍视频,这就是赤裸裸地侵害人格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该要的钱一分都别少,必须让他们真金白银地长记性,这才是对施暴者最现实的惩罚。

记住,作恶的代价绝不仅限于拘留所里的几天,维权的路必须走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