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单亲妈妈,被开豪车、住豪宅的大老板追求,确定关系后,二人情感升温且逐渐亲密。交往一个月后,男子说资金周转不开,想要让女子给他借钱,自己几百万被冻结了,还给女子看了银行卡。女子真信了,借钱之后,一开始男子还按时还钱,当女子不肯再借钱的时候,男子直接就溜了,剩下的18万,也不肯还了。
(新京报6月1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有的人擅长感情欺诈,最擅长打感情牌,精神控制恋爱中的女子,这些招数,还都挺灵的。
可女士(化名处理)就遇到了这样的男子,两个人相识于一个社交平台。
因为有一次失败的婚姻,自己独自一个人带孩子,可女士更加希望,这次可以遇到一个有钱、负责的男子。
认识了这个男子之后,对方说他身价不菲,家庭条件很不错。
线下见面之后,可女士看到这个男子果然开着豪车,接到可女士见面之后,还带她住进了他的大豪宅里。
看到这一切之后,可女士心动了,真的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帅气多金的大老板呢。
因为看到对方确实多金,可女士内心很悸动,很想要跟男子立刻确定关系。而男子对可女士,似乎也有好感,很快,两个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大概交往了1个月之后,两个人的情感很甜蜜,关系也逐渐稳定下来,可女士本以为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殊不知,自己逐渐落入这个男人的圈套里了。
确定可女士对自己感情有依赖性了,男子就开始借钱了。
男子表示,自己最近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了,线上的余额也被冻结了,一时半会解不了。
正说着,男子还把自己的银行卡的余额给可女士看,当时可女士一看,他的银行卡上有几百万呢。
看了之后,可女士真的就相信了,确定可女士非常信任自己,男子就开始让可女士去借钱,借到之后再转给他。
而男子也承诺:在借钱之后,他每个月都会还款的。
一开始的几个月,男子确实一直在还款,也是正常的偿还利息。当时可女士已经借了30多万元了,借到了之后,也是直接就转给了男友的。
谁知道,后来男友又开始找可女士借钱,让她去平台继续借。
这一次,可女士就有些慌了,因为她心里没底,当拒绝之后,男友就开始精神打压她。
总之,这些话术,让可女士听到之后,非常难受、很自卑,认为就是自己的问题。
后来,就继续借钱给男友。
直到后来,可女士的平台借钱的额度也受限了,眼看着没法借钱了,男友这个时候,就变脸了。
彻底变脸、态度冷淡之后,男友直接就消失了,也不跟可女士联系了。到这个时候,可女士的头脑逐渐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而现在可女士在平台上,仍然欠款18多万元,男子再也没有正常还钱了,可女士自己也没钱还,现在已经逾期200多天,她感到非常无奈。
如今可女士准备公开这件事,希望走法律途径来处理。
《刑法》第 266 条规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装身份,其实不具备还款能力,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此举已经构成诈骗罪。
根据司法实物规定,骗钱达到30万元,构成诈骗数额巨大,要面临3-10年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本案中的男子,开豪车,自称是大老板,虚构高富帅的身份,非法占有他人钱款,隐瞒真实的还款能力,导致受害者造成了经济损失,这个行为就是故意的诈骗行为。
如果这位男子还存在多次诱导、专门针对弱势群体,如单亲妈妈,并且拒不退赃,导致受害人征信受到影响,还会从重处罚。
《民法典》第 148 条规定,存在欺诈性质的民事合同,受害一方可以撤销该借款约定。
本案中的男子,让女子以她自己的名义却借款,再把钱款给他使用,他还承诺还款,男子跟女子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借款关系。
后来得知男子就是虚构身份、虚构自己的还款能力,其实就是诱使女子出借,这个行为就存在民事欺诈的性质,女子可以主张撤销。
在主张民事诉讼之后,男子需要偿还本金,还需要佩服利息,面临罚款,违约金等,需要赔偿女子的诉讼费等维权损失。
男子最后的结果大概率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做出民事赔偿。
只能说,天下没有这么多优质男,开始要钱、借钱的时候,就要谨慎了。
信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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